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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章 番外二道似无情却有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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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此之后的日子,我是那般地期盼见到他的身影,即便是后来娘亲已经从长安脱险回到了我的身边,我仍旧对他心心念念,每次顾南风来到野离草原,对我来说都不啻于是天大的喜讯。

    娘亲最终还是看淡了一切恩怨情仇,选择了秦默叔叔,我的心默默为着那个风一般的男子疼痛着,却不知为何,又莫名地喜慰着……

    我知道,顾南风绝不会来野离草原见证娘亲与叔叔的婚礼,虽然他与秦默叔叔终是释怀了所有的前尘往事,但是赫连云笙却是顾南风心头永远抹不去的记忆。

    他是那样飞扬跋扈的骄傲男子,不会眼睁睁看着自己心爱的女人为他人披上嫁衣。所以,他选择了逃避,用一桩在同一天举办的盛大婚事。

    对顾南风来说,赫连云笙不啻于是天底下最大的谜题。

    一次又一次的擦肩而过,一次又一次的生离死别,十余载的默默守候,他也许不只一次问过自己,她到底好在哪里,如果此生从未遇见她,现在的顾南风会是怎样的意气风发,豪情万丈,美人身侧环簇,坐拥西疆沃土,快意逍遥的无冕之王。

    秦默叔叔归来的那夜,娘亲和叔叔含泪相拥,大家都兴高采烈地围拢在他们的周围,唯有他抱着双臂,嚼着一枝草棍,斜斜倚着那匹神骏的战马,身影寥落。

    他的人与玄色的黑狐大氅浑然一色,看着她那纤瘦的身体被秦默叔叔紧紧拥在怀中,浓浓长睫在刀削般的面庞刻下了深深的暗影。

    他默默注视着她,而我则静静站在他的身后,眼里全是他孤绝落寞的背影。

    地上是被他打翻的醉心草汁,还有那一大束被火烈的拥抱揉乱了的紫红色梅花草。

    他轻轻捡起一朵,指端触摸着那绽放的花蕊,有着厚厚茧子的修长手指轻抚过柔嫩的花蕊,那一分软柔仿佛直渗透到了灵魂深处。

    娘亲在叔叔的怀中崩溃,埋在叔叔的胸口泪雨滂沱,一向剑锋般笔直的脊梁终于倒伏在那个温暖的怀中,找到了依靠的方向。

    他直起身子,吐掉口中的草棍,微风拂过他深邃的黑眸,熄灭了眼底所有的星芒,时到今日,还有什么不放弃的理由?

    转还身来,他看到了木然伫立的我,不知为何,他的样子让我的眼眸盈动着晶莹的水色。

    揉了揉我头顶的秀发,把那朵娇艳的花朵插在我的鬓发上,他笑了笑,捏了捏我的下巴,声音微哑,“丫头,有时间再来看你,我走了。”

    “顾南风!”我一把抓住他的袖子,脸色被月光映得有些苍白,眼眶中的珠泪盈盈欲坠。

    他怔了怔,从随身的长剑上解下象征他独特身份的坠饰,一条美丽的玄狐尾巴,光洁流畅,黝黑油亮,毛茸茸的,没有一根的杂色毛针。

    “欢颜不哭,这条剑坠送给你,拴在你的武器上面,西北一带的马帮弟兄没有不识得它的,见它如见我顾南风,遇到危险的时候,也许可以护卫你安然无虞。”他勾唇笑笑,将那条玄狐尾巴放进我的手中。

    他大概认为美丽的狐裘是女孩子最好的装饰,不是送给我白狐披风,就是送给我玄狐坠饰。

    “我不要它!也不让你走!”我甩着手,忽然踮起脚,一把抱住了他的脖子,把脸深深埋在他的怀中,如同懵懂的孩提时代,嚎啕大哭,将满脸的眼泪蹭了他一身。

    他的人僵了片刻,随即拍了拍我后背,语声充满了无奈和宠溺,“好,既然你不要它,那顾南风答应你,这条玄狐尾巴就代表我给丫头的一个承诺,你想好了要什么,就将这条狐尾交还给我。”

    他抬起我的面庞,径直盯着我,冷魅的桃花眸中是一分不同寻常的凝重,“当它再度回到我手中的时候,即便是丫头想要天上的星星,顾南风也会给你摘下来!”

    他放开了我,清声长啸,纵驰而出的是暗夜如风的一人一马,身后紧紧追随着几十名的弟兄,黑色的披风像是席卷原野的凌厉闪电,逆风飞舞,那般的恣意,那般的张扬。

    那决绝的身形好似无形的昭示,这一世,他终于可以放开那个女人了,他将继续去做纵横西疆的王者,继续去过永远没有她的日子。

    “顾南风!”我慌乱地推开身边的岳翎,跨上了我的枣红马,拼命挥动着马鞭,追赶着那个绝尘而去的身影。

    “兄弟们,我决定成家了!”疾驰的十几道闪电中,飘出了他的声音,依旧那般的爽朗豪迈,却是有几分浓重的鼻音。

    “大哥瞧上了哪家的姑娘?大喜啊!大家早已经盼得望眼欲穿了!”一片欢腾的叫好声与欢呼声随着风儿在空气中回转流荡,响彻了寂寥的夜空。

    哪家的姑娘,虽然只见到他模糊的背影,却也想象到他的微微苦笑,如果不是她,任是谁也无所谓吧……

    吐蕃赞普的妹妹也好,西域的美貌胡姬也好,马帮兄弟掳来的中朝女子也好,任她是谁,只要是个女人便好,只要能给他一个温柔沉默的怀抱,让他那向来可以顶天立地的宽阔肩膀可以稍稍的休憩就好。

    我终是没有听到他的回答,他们的大宛名驹快得如流风回雪,转瞬间便杳去成几个小小的黑点,消失在草原的黑夜之中,再无踪迹,就像他们根本未曾来过。

    “顾南风……”我死死攥着手中的玄狐尾巴,拼命呼唤着他的名字,原野上的风撕裂了我的声音,带着颤然的哭音。

    整整一年未见,他刚刚来到草原不到几个时辰,就风一般骤然离去,那一年十三岁的我勒住了马儿的缰绳,呼唤着他的名字,在夜风中哭得肝肠寸断,直到岳翎追了上来,默默揽住了我的颤抖的双肩。

    秦默叔叔从战场上死里逃生找到了娘亲的那一夜,整个野离草原欢声雷动,喜动颜色,唯有我却哭得支离破碎,痛彻心扉。

    那时的我尚且不懂,他决绝而去的背影缘何会让我的心针刺一般的疼痛,而今,三年的时光过去了,当他的婚讯临近的时候,我才终于弄明白一件事。

    情窦初开的我和当年的娘亲一样,爱上了不该爱的人,而这个人,竟然就是年龄可以做我的父亲,又爱了我娘一辈子的顾南风。

    偷偷瞥了一眼岳翎和穆勒忙碌的身影,我悄悄地返回了自己的毡包,没有了娘亲的房间里空荡荡的,寂寥无声,可以听得到自己紧张的心跳。

    七日后便是娘亲和叔叔的大喜之日,他们带着族人们去草原深处猎狼,即便是回来也要两三天的辰光。

    我静静坐在毡包的床榻之上,打开了齐格姐姐从胡商那里换来的小铜镜,端详着镜中的女子。

    娘亲说我长得像爹爹,洁白雪腻的肤色,柳眉弯弯,清水明眸,挺直的鼻梁和展家人特有的菱花一般的唇。

    可是顾南风却说过我的眼睛像极了娘亲,秋水盈盈的双眸,波光暗敛,我又是那般的爱笑,笑起来的时候格外的灵动,顾盼神飞。

    “所以你娘亲才给丫头起了名字叫做欢颜!”小时候坐在顾南风的膝头,他经常捏着我的鼻尖调侃我。忆及往事,镜中的女子不知不觉微菀了唇角,白皙的双颊漾上了粉嫩的桃红。

    打散了头发,将及腰的长发重新梳了长长的辫子,换上了我最好的云锦色衣衫,又仔细将白狐裘披风穿好。

    藏在卧榻之下的小包裹之中是几件换洗的衣裳,一些干粮和肉干,还有几件娘亲和叔叔给我买的首饰,我没有钱,若是急需的时候,这些首饰也许可以派上用场。

    把一柄犀利的短剑别在身后,用白色的披风遮盖好,这柄短剑是穆勒哥哥送给我的,犀利异常,削铁如泥,只是小儿手臂长短,攻击不足,防身有余,那华美的玄狐尾巴就被我栓在这柄短剑的剑柄上。

    再就是贴身将自己的刀囊牢牢地系在了腰间,那是娘亲特地为我打造的一连七柄的柳叶飞刀,娘亲经历了喋血乱世,深谙生存之道,从我很小的时候就教我功夫防身。

    只是我太过贪玩,技艺不精,娘亲震慑野离草原周边强盗部落的飞刀绝技,我学得不过十之五六,带着这飞刀,无疑也是给自己壮胆罢了。反倒不如岳翎,飞刀功夫不仅得到娘亲的真传,跟着叔叔又学得一手好弓箭,小小年纪,已经历练得一身的本事。

    一切准备就绪,剩下的就是默默等待黑夜的到来。

    没有掌灯,毡包之中逐渐变得一片黑暗,岳翎在暮□□临之前来过我的毡包一次,叫我出去吃晚饭,谎称胃口不佳打发了他。

    他倒是没有多做停留,整日奔波在藩镇之间易货让他劳顿不堪,吃过了晚饭,便早早回到穆勒的毡包中睡下了。

    时间一点点的流逝,我静静坐在黑暗之中,透过毡包的缝隙看着帘外一点点的月上中天。

    周遭一切均陷入了沉寂之后,只剩下草原上秋虫啾啾的鸣叫声,娘亲不识字,我在皮革上给秦默叔叔留了讯息,然后屏气息声走出了毡包。

    三年过去,在我的精心喂养下,我的小枣红马已经悄然长大,变得同马帮的大宛驹一样神骏非凡,此刻就拴在毡包之外,静静啃食着地上的秋草。

    牵着枣红马悄无声息地穿过部落,在深沉暮色之中轻轻翻身上马,拉着缰绳,回转身形看着草原上珍珠般洒落的白色毡包,眼睛忽然盈满了刺痛的泪水。

    欢颜一直是娘亲的乖乖女儿,却不想在十六岁的年纪会做出如此离经叛道的事情。

    我轻轻咬着唇,任眼泪在腮边滚滚流淌,我完全预见得到娘亲和叔叔知晓了消息后的震怒与担忧,但是我说服不了我自己,更控制不了我的心。

    我爱的男子就要在几日后迎娶他的新娘,素昧谋面的吐蕃赞普的妹妹。

    而我只想见到他,亲口告诉那个疾风一般的男子,我一直喜欢他,展欢颜非他不嫁。

    深深吸了口气,双腿狠狠一夹马腹,马儿如离弦之箭一般飞驰,墨色的天地便将我深深包容了进去。

    西来的劲风舞动着我的秀发和衣袂,风中涌动的气息,俨然都是他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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