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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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怕明知道命案发生后的几个小时内,是抓捕疑凶的黄金时期,程功依然无法说服自己离开文沫身边。她什么都不知道,根本没有意识到刚刚危险近在咫尺,只有他能守着她陪着她,不让她再受到别人的伤害,反正这里还有那么多优秀的同行,正在紧锣密鼓地部署着搜查和抓捕行动,少他一个不少,就让他自私一次吧。

    哪怕明知道齐冉就是凶手的消息瞒不了多久,程功也不希望文沫是从他嘴里得知。仿佛悬在头上的一柄利剑,不知道什么时候落下来,程功却什么都做不了,只能眼睁睁等着利剑落下来的那一瞬间,带着摧枯拉朽的破坏力。

    他突然特别恐惧,因为可能会看到文沫的眼泪。程功认识文沫的时间不算长,可是他从李响岳那里听到了很多关于文沫的丰功伟绩。

    最凶险的一次,她参与卧底任务身份暴露,毒贩将枪交给另一名卧底人员,命令他杀了她,想要验证他们两人到底是不是都是警察派来的卧底,文沫现在能好好地站在这里,当然没有死在边境线的那座城市里,但是那一次,她却是实实在在与死神擦肩而过,子弹擦过她心脏几根大血管中间的位置,只要开枪的人手稍微抖一抖,也许文沫当时就再也没有机会等待救援了。

    那处伤疤,程功昨天晚上已经亲眼见过,他满心怜惜地抚上那处凹凸不平,感觉到自己的心疼得厉害。这还不是文沫身上唯一一处伤痕,粗粗一眼望过去,就能看到七八处,比他这个以前天天在丛林里跟走私贩斗智斗勇玩命的特种兵身上伤痕还多。

    哪个女人不希望自己身上肤如凝脂,白璧无瑕,文沫再坚强,内心也是个女人,看看她今天笑得一脸温柔就知道,她的内心也住着个需要人保护与怜惜的小女人,可是她不能,这么多年在生与死的边缘徘徊,她除了自己没有其他人能依靠,在警界这个男性的世界里闯出自己的一番名堂,她到底付出了多少。别的女人忙着勾心斗角的时候她在埋头看书,别的女人跟恋人花前月下的时候她天南海北去查案,别的女人相夫教子的时候她整理着厚厚的卷宗。

    没有人是天生的工作狂,成为工作狂,总需要有历史因素,四邻不靠,感情受到伤害,除了工作没有其他的情感寄托,不变成工作狂才怪。

    程功希望,以后有他的陪伴,文沫真的不需要再像现在这么拼命了,她值得别人全心全意地珍惜,为她撑起遮风挡雨的港湾。程功真心希望,自己可以成为那个人。当然,如果她想去经历外面的风风雨雨,他也一定不会阻止,他们两个人的事业是同等重要的,没有必要女人就得做出牺牲。

    负责搜索的特警队一直忙到天大亮才算完事。凶手选择的狙击位置是在正对着粤菜馆的那幢三十层高的大厦楼顶,可惜,他只开了一枪就匆匆逃离现场,等特警冲上去后,早就已经跑得无影无踪了。

    现场发现了凶手留下的烟蒂指纹和弹壳外,指纹鉴定靠着现在的先进装备已经可以做到在现场利用设备直接检索。齐冉作为网上追逃的凶犯,在B市警界又早就挂上了号,他的身份信息早已经被录得很全了,不过几秒钟,警方就确定了此次枪击案依然是他所为。

    齐冉没有受过专业的狙击训练,准头还有待提高,这可以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不然,也许程功和文沫根本不可能全须全尾地站在这里了。

    眼睁睁地看着他的同行走到文沫面前,表情严肃地说了几句话后,文沫的脸苍白的尽乎透明,程功的心也跟着提了起来。她对齐冉,是否还有情?以她的聪明,又如何不能联想出那一枪到底是奔着谁去的,她也会担心他的对不对?她会不会因为害怕齐冉以后还会想方设法地伤害他,便又将刚刚迈出来的脚步收回来,关上给他机会的那扇门?

    因为在乎,程功开始患得患失,爱情本就是世界上最没有道理可言的情感,在爱情的世界里,先爱的那个人,永远都会最受伤,他知道他输不起了,可是主动权却又完全不在他手里,他所能做的,只有尽力争取,默默陪伴,陪伴文沫渡过齐冉被抓前的****夜夜,保持她的安全,同时自己也要尽量平安,不再让自己置身于对方的枪口之下。齐冉,你到底在哪?是个男人的话,就出来一对一地单打独斗,别以为有把破枪就是天下第一了。程功快步走过去,轻轻搂着文沫,将她的头揽到自己胸口处:“想哭就哭,一切有我。”

    文沫一滴眼泪都没有掉下来。齐冉与她,终究只剩下了遗憾,再也掺杂不进其他的感情,这么多条人命,齐冉如果哪怕有一点点后悔自己曾经的所作所为,他都应该下不去手。可是他不仅一次又一次地杀人,还一次又一次地逼近她身边的人,她再也不能为他的行为找什么借口,他根本就是个嗜血滥杀的人!

    齐冉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像狗一样东蹿西藏,一跑躲着所有人回到了自己的藏身之所。那个男人果然等在这里,自己没有完成他交办的任务。齐冉的心微微下沉,不敢再想他又会用怎样凌厉的手段折磨他。只要一想到这个外表看起来很儒雅杀人却不眨眼的人随时随地能要文沫的命,他就忍不住心里发冷,他不怕死,更不想看到文沫死,因此沦为他手中的一枚棋子亦从没后悔,甘心当他手底下的一条听话的狗。可是哪怕是狗,也有反咬主人的时候,端看狗是否认定主人是一种威胁了。

    这一夜齐冉都在疲于奔命,他不敢信任任何人,不敢乘坐任何交通工具,他知道他早已经成了B市的过街老鼠,人人喊打都算轻的,只要他被警察认出来,恐怕只有不死不休的局面,被活抓什么的,齐冉想都没想过,心底的幻想破灭,还百分百会再次见到文沫,一个是警察,一个是杀人犯,他们的身份永远都只能是这样,然后他会清晰地看到文沫眼中的厌恶,亲耳听到她不带一丝感情公事公办的声音,哪怕是想想,他都受不了。所以,如果他走投无路,他会选择让警察亲手结束他的生命。

    好不容易回来的他已经很累很累,累得恨不得立刻躺在床上再也不起来,他没有精力更没有心情应付这个阴险的男人。但对方显然就是特意等在这里的,见他回来,什么也没说,打开门放他进去。

    想象中的折磨没有降临,那个男人一反常态地递来根烟,示意齐冉点上,他们再说话。

    “任务失败了?”

    齐冉点点头,深吸一口烟,然后缓缓吐出烟圈,从最开始被呛得几乎将肺咳出来到现在熟练地吞云吐雾,他渐渐喜欢上了烟草的味道,不想说话的时候,可以用抽烟来掩饰自己的种种情绪。

    “为什么不补第二枪?”

    “对方很机警,再也没露过头,而且他们肯定会报警,我怕再晚点我跑不了。如果我被抓了,你觉得你会好过吗?”齐冉笑了,露出微微被烟熏黄的牙,在灯光下显得有些恶心。他很久没有照过镜子看自己了,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有什么好看。

    “呵呵,你觉得你威胁得到我?你知道我叫什么吗?知道我是干什么的吗?知道我为什么一定要让文沫不好过吗?你都不知道,那你又能告诉警察什么呢?他们会相信一个手上不知道有多少条人命,并且在逃亡的路上不是小心藏起来反而到处去杀人的杀人犯的话吗?尤其是,你的话还没有任何佐证的时候。”那个男人毫不在意地笑了,他从阴影中走出来,一张看起来很正气的脸此时狰狞遍布。

    齐冉没动,他再也不会因为直面这个男人心中的仇恨时被吓得后退了,人总是这样,胆小到无法再胆小,后退到无法再后退的时候,才发现,直面原本自己害怕的事也不过如此。

    他优雅地将烟灰弹在布满灰尘的地面上:“还记得你上次给我的那段录音吗?那是文沫给谁打的电话吧?以文沫的警觉和你的小心谨慎,你绝对不会将窃听器装进她的手机里,而他们这些警察专配的手机你想要无线监听又几乎不可能,那么只要我把这事稍微透露给警方知道,他们很快就能查出来,到底你在哪里动了手脚。你要相信,我看上的女人,记忆力绝对是没有问题的。”

    那个男人微微一怔,然后放声大笑:“哈哈哈哈,好好好,我养的狗终于会咬人有血性了。比我刚把你捡回来的时候有用,真好,真好。不过,你还是太嫩了点。就算是知道我把窃听器装到哪了又如何?我不过是少听些女人之间聊的八卦,对我没任何损失,他们仍然不会知道我到底是谁。反倒是你。啧啧,用一条命去赌少得可怜的跟我同归于尽的机会。狗就是狗,智商欠奉。”

    “你!”受不了对方眼神中的轻蔑,齐冉拉开拉链,掏出枪,对准那个男人:“信不信我一枪打死你!”

    “信,我信你敢。可是你信我会让你打死我吗?我这条命,还有很重要的事去做,不可能损失在你这无名小卒手里。你开枪,开枪啊,看我会不会眨一下眼睛。”

    杀了他,杀了他,杀了他,一切苦难就都随之结束了,没有人再束缚他,没有人再威胁他的爱人。齐冉一狠心,扣动了扳机。

    “啪。”除了一声脆响,什么都没有发生。男人又一次开怀大笑:“很好,齐冉,看来我以前低估你了。你有种得很!”

    “这,这是怎么回事?”齐冉愣愣地望着手中的枪,不明白关键时刻子弹怎么就被卡了呢?

    “怎么回事?我刚刚不是说过了吗?我还不想死,有笔帐要亲自跟文沫算一算。怎么会让你先杀了我呢?而且,今天派你出去,本意只是想让你去吓唬吓唬人。程功死就死了,他本就是无关紧要的人物,没死也无所谓,但文沫一定不能死。万一你看到点什么太香艳的镜头,决定连文沫一起杀了,岂不是会破坏我一直以来的布局?所以这把枪交给你的时候,能用的子弹从头到尾都只有一发,剩下的全部都是受潮的空包弹。所以即使不卡壳,射出来的子弹也打不死人。”男人一边解释,一边解开几个上衣扣子,露出里面的简易防弹背心,只要有钱,还真没什么东西是搞不到的。

    齐冉颓然地扔下枪,一言不发进屋躺下,他只想睡觉,睡着了就没有任何烦恼了,就不用面对这样一个无时无刻不在打击自己的男人了。

    男人静静地看着齐冉,没再说话,他今天已经说得够多,没有必要再添一把火了,凡事都要适可而止,不能过份。

    齐冉对文沫的爱是把双刃剑,用好了,万事大吉,用不好,伤人伤己。他必须努力将齐冉变成件趁手的兵器。

    M市。

    我躺在床上,静静地欣赏着博古架上三张人脸,离开了骨骼的支撑,它们在溶液中不过是堆烂肉,可以称得上最丑陋的收藏品了。既然那些人不想要它们,不好好珍惜,那么我就不客气了,给它们找个更好的地方。

    最近M市有件很轰动的事。碰瓷这个词并不新鲜,古代就有,最早的记录大约出现在千年前,但那个时候,好歹作这个局的人是真正的下九流。

    到了现代,碰瓷已经是某些不要脸的老年人专属了,他们仗着自己年纪大资格老,不管是在哪里都横冲直撞,我老我有理,你不尊老就是没教养就是不要脸。让广大人民群众见老人变色,摔在地上的,更是没几个人敢扶。

    扶不起的老人,作为中国的一大特色,已经广泛分布于各大中小城市,这不,M市也不例外。(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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