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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准女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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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岸的人不肯到彼岸去呢!不是不能,只是因为他们不肯走,除非这花给他们引路,他们才肯走了。”那人含笑对曼殊道,“你是曼珠沙华。你是此劫的劫花。”

    “所以都问你了,到底在说什么……”曼殊皱眉道。

    “创世有劫,其数九焉。”那人的声音化作模糊的乱码,“其一曰昙华……”

    曼殊醒过来。她迅速的忘记了原来的梦,只记得最后像是电视放到午夜,屏幕上出现一片雪花白。

    奇怪,怎么会想起电视的?她有多久没有看电视了?只看电脑。电脑上才没有雪花白。

    “怎么了?”松华关心的问。

    “怎么了?”曼殊也反问。

    “梦里你很不安的样子。”松华道。

    “哦……”曼殊看前面,忽然叫起来,“前面都是眼睛!”

    前面已经是红睛草原。

    他们能看见红睛草原,但暂时不方便过去。那里已经是夜叉林主管辖的地盘。夜叉林主才不让人随便收割红睛草原呢!

    与其说他很宝贝红睛草,不如说他很鄙视红睛草,如他自己所言,红睛有什么好的呢?橄榄、蜂蜜、无花果,那才是火灵州最本质的好东西!所以,所有商人想来贩红睛的?先来贩卖这些好东西再说!商人们拿他没办法,为了红睛草,也只好跟他捎带着做其他买卖,无不埋怨他真是古怪。

    曼殊等人在红睛草原外先下来,看看苗头。

    他们打听到一些意见,两极分化严重,有的盛赞夜叉林主是英雄、不世出的明主。还有人怪他是大恶魔大恶棍太任性,不管怎么说,他脾气不平常就是了。

    好在是他身边有个女管家,很得他的信任。这女管家的脾气还过得去。很多商人都是先跟这个女管家打交道。曼殊等人琢磨着,要不这样,先想法跟女管家套上近乎,问问女管家的意见。如果实在不行。就算了,打道回府。如果还有一点可能,那就拜托女管家代为游说?

    曼殊这次出来。随身背包里是带了好东西的。不但有通用的敲门砖:金子银子。其他好东西也不少。譬如女性喜欢的珍珠玉佩、绫罗绸缎,应有尽有。

    火灵州的纺织业并不发达。火灵州的女性是很喜欢水灵州的薄帛、丝绸、刺绣的。

    曼殊等人就打算拿这些东西贿赂女管家。

    女管家不是每天都来集市的。她定点儿来。算算时间,还有两天。曼殊等人借这个时间走动走动。

    一走动就发现,咦。有个地方关了好多女性!那些女性为什么用“关”字,不是用“住”字?其实她们也不是囚犯!但她们就是像牛啊羊啊一样。被关起来了。

    曼殊关切的询问这是怎么回事。

    回答是:哦,这是女奴,要贩往南面地州去的。

    地州向来有蓄奴的风俗。

    曼殊当即跳脚了、义愤填膺了,问怎么能这样reads;倒动乾坤!

    她并不是刻意要往某些正义女主的路子上走。但在某些大是大非的问题上,她没有选择。

    地州一直有蓄奴的风俗,其实也不算太坏的事儿……地州很多主子对奴仆是很宽厚的。一般不打,而且不能杀。无故杀了。也是要重罚的。正常人也不会杀。你见过哪个正常人闲着没事杀马杀骡子?又不是杀猪,为了要吃肉的。地州主子们养奴仆也不是为了吃肉不是?

    这样说起来,火州以前也是有蓄奴的,据说比地州还要宽厚。以至于许多小主子把自己奶大的奴婢看作是跟母亲一样可亲的人,而且母亲说不定还板起脸来责骂小主子几句,而奴婢们却只有宽厚包容,于是这些小主子们长大了还饱含热泪感激的歌颂两句:啊,xx,我的母亲!……之类之类。

    这样好、这样有人情味的制度,如今在火州是废除了。火州如今的主子们还雇下人们,是雇,不是买一个奴隶那种,像买牲畜一样的买了。到底顾念着受雇者的基本体面了。但有人说,人情味却比从前少了。这实在是见仁见智的话题。

    不管怎么说吧,看曼殊跳脚,围观群众就有种“圣母啊你发什么神经”这种感觉。

    曼殊深呼吸一口气:“这些人怎么回事就要被卖为奴?”

    回答是:谁知道呢?可能是战败的吧,当场杀了也没人救的,卖为奴么,她们还能活命久一些。

    “可是地州之外不是没有奴了吗?”曼殊又问,“怎么可以把他们视为奴隶呢?”

    呃,法理是这样的:蓄奴不合法……

    就是说,如果你是个想蓄奴的,又正好生活在风、水、火州,你想买个人来,钱付了,这个人在法律上不是你的奴隶,你想照奴隶主使唤奴隶一样使唤他们,他们不听。你诉诸法律保护,法律不保护你的权力。你要是勃然大怒,想亲自揍他们一个臭死逼他们就范,那么,他们是不是能反抗、你能不能真的揍到他们是一回事,更大的问题是,你把他们揍个臭死,犯法啊,法律要来管你的啊……

    这么一说,你还肯不肯花钱买奴隶了?有没有一种花了钱打了水漂的感觉?

    所以就没人买了嘛!

    没人买奴隶,那还有人卖吗?除非卖到地州去。

    而在卖的过程中,卖主要限制这些准奴隶的人身自由,那倒是可行的。只要当地的王者出一份合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文书。

    譬如说战败者,又或者是某些债务的偿还失败者,按某些地方的律法或者说通行做法,是可以拿他们杀头、捆绑、下狱、流放——哟,流放!

    那么流到地灵州去,也是很正常的。

    到地灵州去,有人肯买了,那也就顺理成章了。

    所以这帮子女奴……不不,是女战俘,准女奴,被押在这里,也是很正常的。有什么好大惊小怪?

    灵州的居民们经历战争太多了、看人死伤太多了,同情心的门槛是比较高了,至少不适用在这些女战俘身上。

    有些偏激的人,甚至声称,同情狗都不要同情一个人。因为你喂狗吃,狗还朝你摇摇尾巴。你喂人吃饱,那人回头咬你一口。

    大多数人没这么偏激,不过也足以让他们走过准女奴们,头也不要回一下了。他们甚至嫌曼殊多事。

    好吧,曼殊不多事!曼殊遵照这个世界的规则办事!

    好么reads;洪荒之神道称尊!她如果不照这个世界规则办事,只是嚷嚷几句,那最多惹人心烦而已。她一决定按规则办事,有人就要遭殃了。

    副统领警觉的问曼殊:“统领想干什么?”

    曼殊道:“我有个好办法。”

    “是吗?说来听听?”松华兴致勃勃。

    曼殊从头到尾一讲,副统领拿拳头搓了搓眉头。

    “不好吗?”曼殊问松华。

    “可行。”松华实事求是道。

    “那你这是什么表情?”曼殊再问副统领。

    “不是啊,统领啊,你有没有觉得……你每次出主意,最后都会搞得大家很烦吗?”副统领问。

    在秀瑟城外那一次遭遇战,就是明证啊!最后妖魔们千里逃亡,连黑铠统领都折损了!还有要劫张陵那次,你看牵出多大的事?

    “我每次也没有什么坏结果吧?”曼殊道。

    “我们黑铠统领……”副统领从头翻老帐。那次是坏结果吧?

    “喂,那次不怪我。帐要算在蜡郡王身上!”曼殊道。

    说起来也对。

    “以后有办法了,带我们去找蜡郡王报仇?”副统领道。

    “行啊。”曼殊一口应承,“现在先帮松松报王浸那厮的仇再说!”

    “行。”副统领道,“还有个事儿。”

    “啥?”

    “松松什么的真的不觉得肉麻?”副统领道。

    于是“松松”就去害羞去了。

    “回来回来!”曼殊拜托他,“还有正事呢!”

    所谓正事,就是押解这些准女奴的、诨名“小矮胖”的头目,在集市上看见一个漂亮姑娘。

    这姑娘不但漂亮,而且还虚荣,明明没钱还在店里看人家的好布料,看了还跟旁边的男人撒娇:“好不好?买给我嘛!”

    那男人看着五大三粗、一个鹰钩鼻很有气概的样子,实际上穷得很,当即表示不能买。买了还过不过日子了?

    姑娘气得一摔布料,给他一个大白眼,回头看见小矮胖手上戴的戒指真漂亮,给他抛个媚眼。小矮胖顿时晕乎乎的。

    完了这姑娘把那鹰钩鼻男人甩了,自己往偏僻的地方走,小矮胖以为这姑娘是要跟他约炮,赶紧追上。谁知这姑娘拿了他的钱就跑,小矮胖这才发现这姑娘不是约他的炮,是耍他!他岂肯善罢甘休?当即追上没商量!

    一追两追的,就天黑了。他没发现有一个陷阱活套藏在草中,一脚不偏不倚地踩了上去。

    这活套是松华亲手做的,连一只大山兽都能套住,如今再加上咒语,套个小村长都够了,何况这小矮胖?

    哦对了,松华就是乔装的那个小气男人。

    至于曼殊呢?曼殊蹲在旁边笑眯眯表扬副统领:“你扮得真好!”

    哦对了,副统领才是牺牲色相来引诱小矮胖的那个人。(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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