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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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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展平出身于扬州的农户之家,在他六岁那一年,家中母亲得了重病,整日整日的咳血,父亲便将他母亲赶了出去,娶了一个手脚麻利身体健康的村妇进门。而他和大他三岁的哥哥见父亲薄情忘义,一气之下便偷了家里几百文钱去找母亲了。

    那时候母亲躲在一个漏雨的破庙里奄奄一息,兄弟俩身无几个子儿,没钱请郎中也没钱买药,便商量好回父亲家偷些银钱出来。可是偏不凑巧遇上了一伙官兵,领头的那个人有些女里女气,大家都称他为公公,那公公见兄弟俩衣衫褴褛,但细看之下却生的姣好,便问他们愿不愿意随他进宫。

    “进宫是不是就不用挨饿受冻了?”那时候的展平天真的问道。

    公公说,“你哄的主子高兴,大富大贵都是有可能的。”

    六岁的展平看公公一身锦衣绸缎,羡慕不已,忙拉了拉展翔的衣角,“大富大贵,我们就能给娘买药找大夫了,还可以让娘住好房子!”

    六岁的展平眼睛里冒着精光,但九岁的展翔就没那么傻了,他对展平说,“都进宫了,谁来照顾娘?”

    展平有些犹豫了,最后,展翔把这个机会“大方”的让给了展平,还得到了公公的三两银子。少不更事的展平还真以为是他的哥哥谦让,才将这“享福”的机会让给了他。

    展平就这样心怀感恩的跟着公公回京了,他机灵聪明,学东西又快,最重要的是天生一副好体质,六岁男娃的力气完全不输十多岁的小兵。这个公公看在眼里,心中也颇为惊奇,最后竟改了主意,没有带这孩子回到宫中,而是带到隐秘之处暗中培养训练。

    展平是个天生习武的好苗子,待他十三岁的时候,被这个公公以干儿子为名送到了先帝身边,成为御前带刀侍卫的一员。

    长大后渐渐懂了人事,展平才明白当初展翔并不是为了让他过好日子而把他送入宫中,而是将他以三两银子的价格卖给了皇宫。

    可是他这一路顺风顺水,对他的哥哥倒恨不起来了。他开始派人打听他的母亲和哥哥的下落,可是一直苦寻无果,是还未登基的当今圣上帮了他一把,他才得以和母亲和哥哥取得联络。他虽官居五品,奈何俸禄微薄,也是当今圣上替他安置好母亲和哥哥,还给了他们良田和店铺,让他们在扬州过上了富贵的生活。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这一切的代价便是展平要为当今皇上卖命,为他谋害先帝,为他刺杀权臣。

    如今,这威望甚高、野心也不小的岭南王便是当今圣上的眼中钉,而孟璋也许也是皇帝眼中的肉中刺。

    两虎相争,必有一伤,但圣上更希望的是两者皆死。

    孟璋何尝不懂这个道理,所以他压根就不打算亲自动手。

    “岭南王见过本王,以他的精明,本王乔装成哪种模样,他都能一眼将本王认出。而依你所言,一般人根本近不了岭南王的身,你叫本王如何亲自动手?”

    孟璋自从来了闽都,在客栈连歇数日,门都不曾出,丝毫没有先前部署经营的尽心。

    “更何况,展护卫武艺高强,何须本王亲自筹划动手?”孟璋理所当然的说。

    展平何曾想到这璋王殿下有如此无赖的一面,这密旨是对他下的,如今反而把责任落在了他的头上。

    孟璋为了怕陈芸出事,特意将陈芸的客房安排在了他的旁边。陈芸一出房门,恰好遇到了黑着脸从孟璋房中走出的展平。

    展平不敢对孟璋摆什么脸色,但见了陈芸可就没什么好气色了。“夫人若是无事,还是不要出门的好,也免的出了事璋王殿下担心。”

    展平特意加重了最后几个字,一个王爷和一个官家夫人走的太近可不是什么好事,这事若是传到京都早就引起轩然大波了。

    陈芸自然也知道这个道理,心里虽是有些不舒服,但面上还是对展平一笑,“展大哥说的是,万一又碰上像扬州老宅那样的人,莫名其妙将我拐了去,到时又要连累殿下前来救我,让您和殿下心生嫌隙,那才是我的罪过。”

    展平不知道陈芸对于展翔和他的关系知道多少,但做贼心虚,被陈芸讽刺了几句更加不快,冷哼了一声就甩袖走人。

    陈芸逞了几句口舌之快,觉得总算出了几口恶气,这几天展平可是没少给她脸色看。可是话一说罢,想了想,以自己目前的处境确实不适合上街,万一又给孟璋惹了麻烦就不好了。

    心里想着,这腿就自觉地往回移动。而这个时候,她旁边那间房的门也开了。

    孟璋走了出来,问她,“你若是无事,可随本王上街走走。”

    “额……”陈芸还没来得及回话,璋王殿下已经一脸倨傲迈着脚走了。

    陈芸拒绝已经来不及了,只得快步跟上。

    因着只是随便转转,两人便没有叫上马车。璋王殿下大步向前,她迈着小碎步紧随其后,活脱脱就是一个跟班。

    在古代小姐夫人当的太久,只有她出门丫鬟们跟在身后的份,哪有她跟着别人的道理。

    他们住的客栈正是在闹市,这条街上店铺林立,还有不少叫卖的小贩和扛着扁担的货郎。陈芸东张西望,见着什么都觉得新鲜,虽说不是第一次在古代逛街,可是南北方的物件玩意儿风格还是不同的。尤其是首饰,北方的首饰多是简约大方,南方的首饰却是精致小巧。

    陈芸在一家卖女儿家物件的小贩身边停了下来,拿起一只木兰花的玉簪连连称巧。小贩是个颇有眼力的人,见陈芸爱不释手,忙对她道,“公子可是看着中意想送去给心上人的?我看着您面善,不如这样,我便宜您二两银子,这簪子我五两卖给您了!”

    陈芸听了这声“公子”,才意识到自己正扮演着男人的角色,自己刚才的举动似乎太娘炮了。但这簪子她瞅着着实喜欢,若是拿到京都去卖,恐怕价钱还能翻一翻。只是,眼下她更纠结的是,她身上没带银子。

    陈芸想要不要开口找孟璋一借,但看他已走的远了,只得略有遗憾的要放下这支簪子。只是这还没放下,身边一个娇娇弱弱的声音响起,“公子,您手中的那支簪子能否借我一看?”

    陈芸侧头,见一个小姑娘正在仰着头看她,看起来似是年纪不大,穿着粉色小袄和碧绿色的石榴裙,整个人看起来可爱又娇俏,粉雕玉啄的脸上还挂着羞涩的笑。她的身后还跟着两个小丫头,似是怕陈芸不从一般,鼓着腮瞪她。

    估计又是哪家有权有势的关侯小姐,陈芸粗着嗓子,露出非常君子的微笑,“既然姑娘喜欢,陈某便不夺人所爱了。”

    小姑娘腼腆一笑,看着比自己高出一头的陈芸,粉面如玉,眉清目秀,唇红齿白,是典型的男生女相,世间还有如此好看的男子,让她一个女儿家都自叹不如。

    陈芸看这小姑娘眼波流转的样子,有些窘,忙放下装着玉簪的盒子,向小姑娘点点头就要告辞。

    孟璋以为陈芸一直跟在身后,一回头却发现人不见了,往回走了两步,见她正在和一个姑娘说话。陈芸站在一个娇小的小姐身边更显的身材高挑,穿上男装有一种说不出的英气。

    孟璋一时看的出神,陈芸却已经回身往他的方向走来,他看着越来越近的她,唇边不由得微微弯起,勾起一个好看的弧度。

    而穿过她的身影,孟璋还能看见那个小姑娘的目光一直目送着陈芸,久久未能停视,孟璋整个人都不好了。

    “公子!快走,那个小姐让我参加她的及笄礼……”

    孟璋:“……”

    两人走到海天茶楼门前,一个小二立马迎上来,“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二位客官进来歇歇脚喂!”

    “噢?那我们进去坐坐。”

    随即,小二就带着孟璋和陈芸进了门。

    孟璋掏出一锭银子,吩咐小二,“找处人多的地方。”

    通常出手大方的公子只会挑选人少不吵闹的位置,而这公子偏要往人多处去,不过既然有钱赚,小二何乐而不为呢?

    对上陈芸探究的眼神,孟璋笑笑没有说话。

    店小二不负众望,果然为陈芸和孟璋找了一处最吵最闹的地方。此时,说书人站在台子上还没开讲,下面倒是乱成一锅粥。陈芸四目望望,周围坐的都是些什么人啊!将粗话的彪形大汉,互相抬杠争吵不休的老头,只有几个书生打扮的人看起来还算安静了。

    再看看楼上的放着帘子的雅座,悄无声息的,这才应该是孟璋的品味啊!而且,他给店小二的银子足够包下好几间雅座了。难道,这璋王殿下品味独特口太重了?

    看璋王殿下气定神闲的坐着,似乎还挺乐在其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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