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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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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子就在柴米油盐之中平平淡淡的度过,转眼间就入了春,正是满树的花吐蕊飘香的时候。

    郑家的小院子里回荡着朗朗的读书声,花白胡须的老者来回踱步,时不时满意的点点头。底下坐着两个少年,一个已经是英姿飒爽,一个还是懵懂少年,院子里花香四溢,老者的心情也好起来,一向严厉的他今日对两个学生格外的和颜悦色。

    待今日的功课讲解完毕,老者拍了拍郑远松的肩膀,赞道,“四郎天资聪慧,定能在明年秋闱拔得头筹。”

    说来,这郑远松遵从父母的安排,也是要走仕途之路的。郑老太爷是远近闻名的教书先生,郑远松从小就跟着老太爷到学堂念书,他的功课虽然比学堂的其他人好,可是老太爷对自己的儿子高标准、严要求,总是看郑远松各种不满意,久而久之,郑远松也就不想认自己的父亲做老师了。

    郑远池做了官,就和郑老太太商量,将郑家的故交卢先生从清平镇请来给郑远松教学。本来是去年秋天卢先生就该到了的,可是后来卢先生途中生了场大病,待痊愈时已经快要过年了,这么耽误下来,直到前几日卢先生才真正赶到郑府。

    卢先生虽说也是个不苟言笑的老师,可是却不会像老太爷故意给郑远松挑毛病,两人的师徒关系异常的和谐。

    而罗氏也想让自己家的郑英跟着沾沾光,所以年仅九岁的郑英整天就跟着十八岁的郑远松学一样的功课,他本就有些愚钝,再加上学了这些听起来莫名其妙的高深学问,脑袋里全是浆糊,整日都闷闷不乐。

    这不,卢老先生被郑老太爷请去用膳,前脚刚走,郑远松就站起来伸了个懒腰,郑英还支着头发呆,表情痛苦又郁闷。

    郑远松活蹦乱跳的跑到郑英面前,一屁股坐在郑英面前的小桌子上,随手拿起一本书在郑英的脑门上拍了一把,“小子,又发呆!”

    “四叔,”郑英摸着自己的脑门,郁闷的说,“怎么卢先生讲话,十句我八句都听不懂呢?可是您为什么每次都能很好的呼应卢先生呢?是不是我太笨太傻了……”

    郑远松看着郑英肉嘟嘟却写满了迷茫的小脸,“笨蛋,你才多大?你四叔我多大了?卢先生又多大了?若是我们说话你都听得懂,我们岂不是白比你多活了那么多年?”

    郑英似懂非懂的点点头,“可是,我娘说,三叔和您在我这么大的时候都已经博古通今了。”

    “你娘太心急了,总想着一口气吃成个胖子。要我说,你与其听你娘的话,还不如听你爹的话,你可别说是我教你的。”

    郑远松万分同情他的大侄子。他的大侄子和他大哥真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本就不是念书的料,可是他大嫂却心比天高,一味对郑英多加苛求,搞的他这个大侄子整日苦不堪言,性格比同龄人沉闷许多。

    郑英对功课好的四叔特别崇拜,听到四叔安慰自己,心里的小郁结也就散去不少。

    郑远松示意丫鬟把小书桌撤下去,然后把郑英拉至院里的大槐树下,“小子,四叔托你办件事,你应不应?”

    郑英的小娃娃脸一脸迷茫,弯着脖子看着比自己高出三个头的四叔,四叔还有托他办事的一天啊!

    郑远松从怀里掏出一块墨色的玉佩,往郑英小手一塞,“你去西院三婶的房里要糖吃,顺便看看三婶的房里还有没有别人,要是见到长公主,你就偷偷把这块玉交给她,若是长公主不在就算了。”

    “我母亲不让我乱串院子的,而且我也不爱吃糖。”郑英年纪小,又比同龄人愚钝一些,不知道他的四叔到底想叫他干什么,“四叔为什么自己不去啊,我从来没去过三婶那里啊!”

    郑远松翻了个白眼,他好歹也快要及冠了,没事跑到嫂子房里算怎么回事啊!他要是能亲自去当然乐不得见长公主一面,还用得着哄自己的傻侄子啊!

    可是他的傻侄子在守规矩这方面可一点都不傻,任郑远松好说歹说也不为所动,“我娘知道该骂我了!有时候还会揪我的耳朵,你看看,我两只耳朵都不一样长了呢!”说着,还转转头给郑远松展示一下。

    郑远松满脸的黑线,怎么追个姑娘就那么难?

    天时地利没有也就罢了,人和都没有?

    ~~

    而另一边,毓秀站在陈芸房门边张望着,陈芸则支着下巴望着毓秀的背影,良久,终于忍不住说道,“公主,你今日心神不宁的,还一直望着外面,可是有什么事情么?”

    这段日子以来,陈芸和毓秀虽是走的很近,但两人见面多是毓秀给郑府下帖子,请陈芸过去一叙。毓秀很少主动上郑家来,就算来了也仅仅是叫陈芸和她出门,在郑家待不了一时半刻便走了。可是今日,毓秀却在郑家逗留了一上午,两人一上午什么事都没做,这要是换成往日,性子活泼好动的毓秀早就受不了了。

    毓秀欲言又止,最后想了想还是说,“今日我在你府上用膳吧,你着人去厨房准备准备。”

    陈芸给青璇使了个眼色,青璇会意,便揣着银子往厨房去。

    陈芸的吃穿用度一向都自给自足,要是托郑家办个事,不贿赂贿赂是办不好的,但厨子和梁嬷嬷一听说公主要留膳,破天荒的没要青璇的银子。厨子两眼发直,“没想到我这一辈子还能给公主做上饭!”

    若说毓秀和陈芸交好,仅仅是陈芸一个人长了面子,但毓秀在府上留饭可就不一样了,那是郑家一家子的荣耀,传出去也算是郑家攀上了贵人,这可是皇上的亲妹妹。

    老太太很早就明里暗里提示过陈芸,叫她邀请毓秀多来府上做客,如果来了就要留下用膳。可是陈芸心想,郑家也不是什么大户贵族,表现的太过反而有抱大腿之嫌,容易惹人非议,所以,若不是毓秀邀请陈芸,陈芸是绝不会主动邀请毓秀的。

    因着这事,老太太常在背后埋怨陈芸,“攀上了高枝就以为自己了不起了,也不想想,区区一个商户之女,若没有我们郑家,她这辈子都没机会见着公主!忘恩负义的小蹄子!”

    有一次,陈芸在门外正好听到,一声冷笑,打那之后,长公主就算来了,陈芸也能想到各种借口和长公主出门去,偏不让长公主给郑家这个面子。

    毓秀自然也是瞧不上郑家的,她每次来郑家,即使是一身平民装扮,郑家那个老太太都得领着老的少的乌央央的一大片女眷跪着拜她,说一些她已经听烂了的讨巧话。她表情已经很是不悦,可是那个郑老太太还是东拉西扯,还要给她引见一群乱七八糟的人。

    这个郑家,毓秀也就能看陈芸顺眼了,若不是陈芸,她才不会踏进这小小的郑家大门一步。第一次来已经是记忆犹新了,本是打算再无下次的,可是竟然让她遇见了一个似曾相识的人。

    那个人也在郑老太太身后跪倒的那片人里,只是他和那些没长骨头的奴才不一样,他举手投足全无谄媚奉承之相,就像他们初见的时候。

    她从他的眼神中看得出:他已经认出她来。

    正是因为这个郑家有了他,毓秀才会频频到访。她本来以为他一定会来找她,可是一次都没有,他们从那次之后再也没有见过。

    难道他对她一点意思也没有?

    想到这,毓秀就觉得胸口堵的难受,“芸姐姐,你是怎么让郑大人喜欢上你的?”

    陈芸看着毓秀坐立难安的样子,便给她倒了杯茶,递给她的时候听到这话,不由得微微一怔。

    想来,这毓秀心神不定,一定是为一个“情”字了。

    “公主可是有心事?”

    “没有没有!”毓秀拂袖否认,“你还没答我的话呢!”

    陈芸想了一想,心里一酸,只淡淡道,“公主何以见得郑大人是喜欢我的?”

    陈芸虽是在郑家委屈没少受,可是却从没有对毓秀抱怨过,甚至婆家的事情都很少提起,她更多的是扮演毓秀的玩伴和倾听者。

    “他是你的夫君,他不喜欢你谁喜欢你?”毓秀问的理所当然,仿佛夫妻恩爱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

    “夫妻之间若有情爱,当然是最好,可是天下事哪有事事顺遂心意的?若能讨得夫君喜爱,纵是一个女子的福分,可是这天下更多的是不幸的女子。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我们根本没有选择的权利,世间讲求门当户对,情情爱爱倒在其次,若是以情为重,那一生一世配一双人,世间又怎么会有那么多三妻四妾的男人呢。”

    毓秀也知道这郑老太太待她并不好,可是平日与她相处之时也没听她说过婆家什么不好,反而总是一副淡淡无所谓的样子,正因为如此,毓秀才会觉得陈芸夫妇一定非常相爱,否则她怎么可能忍受这么惹人生厌的一家子?可是,现在听她这话,难道是失了丈夫的欢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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