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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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傅先生从十三四就进宫当了宫女,后来女红针指出众,就被挑到前皇后宫中做针线去了。

    前皇后是当今天子的结发妻子,只是不怎么受宠,娘家势力也不是太大,所以宫中颇有几个得势的妃子没将她放在眼里,几边争斗的十分厉害。而前皇后一直膝下无子,这就成了最大诟病,几个有儿子的妃子更是处处打压这个有名无实的皇后。无子,又不受宠,娘家又不厉害,这样的皇后很快就被扳倒了,而有两个儿子的云贵妃得以上位。

    新皇后上位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将前皇后身边的宫女太监给收拾了。前皇后的贴身宫女和太监,基本上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消失在了宫城内,剩下不重要的太监宫女,也统统给打发到边缘角落去了。

    而傅先生,却是福大命大。

    她的女红针线,得到了一位宣妃的喜爱,前皇后还活着的时候,她就经常让傅先生帮她做些小针线,在前皇后薨了后,她索性把傅先生要到自己院里,掌管针线去了。

    这位宣妃和新皇后是表姐妹,两人关系还算不错,新皇后也犯不着为了一个不太重要的宫女找表妹的麻烦,所以傅先生得以死里逃生了。

    本来傅先生以为她可以安安静静的在宣妃身边过上几年了,可惜保了她一命的女红,却又害了她一次。

    为了感谢宣妃的救命之恩,她花费了两年的功夫,倾尽所有手艺,为宣妃绣了一件精美绝伦的流云凤舞衣。

    那件衣服是用当下最轻最细的纱做成的,布料珍贵是肯定的,但最为让人瞩目的,则是上面那精美的刺绣。刺绣相当的精致,上面的凤凰活灵活现的,就象下一刻就要展翅欲飞一样。但这还不是最让人吃惊的地方,这件衣服最出乎人们意料的是,刺绣用的线,不是普通的丝线,而是全部用的金线银丝,而且也不是普通的金线银丝,是极细极细细到肉眼几乎看不出的细金丝银丝。这样细的金银丝绣出来的衣服,既压住了纱的轻薄,又没有毁掉纱衣的柔软。整个刺绣看起来,就象是印在了纱衣上一样,熨贴而自然。

    那样细的金丝银丝,并不是银匠能抽得出来的,而是傅先生用极锋利的小刀,将一根金丝用刀剖成三条更细的细金丝,整件衣服都是用这种只有在阳光下才能看得到的细金丝绣成的,这功夫可想而知。

    在皇帝寿席之上,宣妃穿着这件衣服跳了一次舞,舞步流转间,身上金光晃耀,瑞气万千,由于金线太细,反射出来的光并不太强,而是全拢在了宣妃周身几米处,在阳光,本就端正有相的宣妃,在这金光的簇拥围绕下,仿佛九天上的神女步下了云霄。

    凭借这天人下凡之姿,宣妃重新得到了皇帝宠爱。

    宠了这个,自然就冷了那个。

    倍受冷落的新皇后,把这一切罪过都记在了做这件衣服的傅先生身上。

    宣妃也是个有心人,怕傅先生遭了新皇后的毒手,就先下手为强,找了个借口,在皇后面前,把傅先生打了一顿,泄了皇后的怒气,然后借着十年一次放宫女出宫的机会,将傅先生送了出来。

    傅先生虽然挨了一顿打,但好歹再一次保全了性命。

    傅先生在前皇后宫里时,差点被人暗算了,被当时还在太医院当太医的闵玉行救了。感念着闵太医的救命之恩,傅先生总给闵玉行送点亲手做的衣服鞋子之类的东西,久而久之,两个人就生出了情愫。

    可惜当时闵玉行已经成亲了,而傅先生又身非己有,只能暗地里偷偷来往,后来傅先生总算能出宫了,可她是伺候过先皇后的人,又极得宣妃看重,早已离开了太医院,成了一介平民的闵玉行哪里敢纳她为妾啊?所以两人的事情,就这样拖下来了。

    现在,傅先生订亲了,两人的缘分也就止于此地了。

    傅先生一向以礼法规矩教人,在成亲后,自然不会再与闵玉行有任何不合礼法的瓜葛,所以这次一别,两人怕是再无相见之期了。

    两人抱头痛哭了一阵,终是别无他法,在互道珍重后,步履沉重的离亭而去了。

    林琪听着这一对有情人的凄凉结局,一时也是心生悲意,呆呆的蹲在花丛后,一时就忘了起身。

    爱情真是奇怪的东西,能让人甜美如蜜,又能让人悲痛欲绝。

    想起前世,自己和未婚夫初牵手时,也是心头如小鹿乱撞,后来听说他出事了时,林琪心中也是悲愤难当。

    虽说不知道她和未婚夫算不算是爱情,但好歹也是处过男女朋友,已经谈婚论嫁了,知道他竟然和别的女人欢好,林琪心中不愤懑才怪。

    胡思乱想了好大一会儿,直到林琪蹲得脚软腿酸了,这才挣扎着站了起来。

    可刚站起身,她就吓了一大跳。

    亭子中,竟然不知何时坐了一个白衣胜雪的男人,正安静的在石桌旁看书。

    林琪往左右看了看,有些奇怪,那会儿子她明明看到的是一个浅紫色的衣角,那人应该是闵茶才对,怎么闵茶没出来,闵千悦竟然会出现在了这里呢?

    “别找了,小茶已经走了。”闵千悦出来的话,带着一丝玩味调侃,让林琪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看来,看这场戏的人,不是两个观众,是三个观众啊。

    只是不知道这闵茶和闵千悦,看见自己的父亲和别的女人有私情,心里到底是什么滋味啊?

    “哦。”林琪抬起头,看向坐在桌旁的那个男子。

    一如既往的温文尔雅,一如既往的带着温和的笑,一如既往的飘逸如云。

    只是现在他看向林琪的目光里,是带着好奇与探究的。

    “林妹妹,请坐。”声音悦耳的很,听不出一丝半点的不悦和愤怒,看来他爹和傅先生的事儿,没有震惊到他,他也没有生气。

    “谢谢。”林琪客气的道了谢,就坐在了闵千悦的对面。

    闵千悦伸出手,拿过了林琪绣的那个荷包。

    他的手指,修长白皙,指甲红润光滑,闪着淡淡的光泽,带着青年男子特有的那种骨感,倒也十分的好看。

    对于美丽的东西,林琪自然不能放过,就多看了两眼。

    闵千悦对她放肆的目光视而不见,只是用修长的手指,轻轻拂过那已经半完工的荷包缎面:“这个荷包,真是雅致。”

    这个荷包,是林琪练刺绣的练习之作。

    荷包样式是一柄打开的扇子,银白缎面上,正反各绣了两句诗,而且诗句的每一个字,都是以花字的形式绣出来的。

    这种样式,是林琪自己想出来的,并未看见别人也做过。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闵千悦轻轻的念道,又翻过来看向另一面:“譬如朝露,去……去什么呢?”后面的几个字,林琪还没有绣完。

    林琪抬起头,看了看明显有些疑惑的闵千悦,淡淡接道:“去日苦多。”

    来到这个世界已经三年多了,林琪早就已经知道她所在的这个社会,从没在中国历史上存在过。虽然这个社会也说汉语,也穿汉服,也有着同样的习俗,同样的礼仪,但历史却完全不是一样的。

    这个世界,和华夏文明可以看成是同源的,但又有着不同的发展方向。

    林琪有时候真的怀疑,是不是以前曾经有人穿越到这个社会,教会了这个社会一些基本的衣食住用行,又仿制了一些规矩礼法来约束大家,构筑了这个世界的基本框架,但一些细枝末节的东西,他没有能力顾及到,所以后来这个世界的发展,与华夏文明又不一样了。

    这个世界,处处可以看到与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一样的地方,但仔细看来,又有好多不同之处,就象诗歌,这个社会象李杜那样旷古烁今的伟大诗人,她还真没听说过几个。不过诗歌的五言七言,韵诗韵脚之类的,倒也和那个世界一样,只是分的没那个世界细致。

    林琪偶尔会猜想,架构这个世界的人,如果真是穿越者的话,那么他一定是工科生,而不是文科生。

    当然了,这只是林琪的想象,事实上她还没找到一丁点的证据证明这世界是穿越者架构的。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闵子悦反复的念着这几句诗,似乎有些沉醉在这四句诗里了。

    曹操的名句,流传了千古,直到现在人们都爱不释手,自然是能打动人心的,林琪就是因为极喜欢这四句诗,才要绣在荷包上的。

    “四句诗,道尽人间真相,林妹妹,这诗是你写的?”闵子悦忽然睁开眼睛,眼中竟难得的露出了迫切的目光。

    林妹妹,怎么这么别扭啊,林琪抗议道:“你别叫我林妹妹了,可以直接喊我林琪。这几句诗当然不是我写的,你觉得我这么小能写的出来吗?”

    “那是谁写的?如此高人,我得亲自去拜会一下。此人肯定是个洒脱不羁的名士,或混迹人间的隐者。”闵子悦看来是对高人名士隐者之流的人物极为向往,神情竟然相当的激动,与他平日温文尔雅的样子简直是判若两人。

    林琪心道,曹操早就不知死哪去了,我去哪给你找呀?

    眼珠一转,林琪就计上心来,她叹了口气道:“哪是什么高人名士写的啊,是我们在村子里住着的时候,有个老乞丐挨门擦户要饭,嘴里唱的这几句诗,我跟在他后面看热闹,听的多了,就记下来了。”

    不是林琪故意把那几句诗的来历编排的这样不堪,而是她要说是曹操写的,少不得闵子悦又要追问谁是曹操,干什么的,家住何方,人在哪里之类的问题,林琪说的越多,借尸还魂的事儿没准就会暴露了,所以她编这么个故事,是为了一了百了。

    果然听了林琪的故事后,闵千悦真信了,他拿起桌上的书,轻轻在桌子上敲打了几下,长叹了好几声,才幽幽说道:“才高如此,竟然沦落为乞丐,天地无情,天地无情啊!”

    见他恍然之间,竟然有股远离红尘的飘然之气,林琪心道,他本来就有高僧的气质,别再一刺激,就真的出家当和尚去了。

    林琪怕他被自己引到歧路上去了,赶紧打断他的思绪,特意大声道:“闵哥哥,把荷包给我吧,我要回家了。”

    “什么荷包?”一个清脆的女声从远处传来,声音中带着一丝丝疑惑和好奇。

    林琪寻声看去,却见是一袭紫衣的闵茶,袅袅婷婷的去而复返了。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下午有事,上午先写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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