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适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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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刻,他终于知足了,在她的额头上吻了一下:“睡吧,亲爱的。”

    那声亲爱的,拨动了韶华的心弦,或许以前还有什么顾虑,但这一刻她决定将自己的未来全部交给身旁的这个男人,只为了这生命中从未有人叫过的一声亲爱的。

    这件事发生后,萧礼对韶华还是一如既往的好,甚至比以前更好了,像是要刻意补偿她一般,他花了更多的时间来陪她,将自己的工作重心都转移到了这边。

    当然,他也不可能天天回家陪着韶华,出差总是免不了的。

    每当这个时候,韶华就约上薇薇去逛逛街,或者窝在家里玩玩电脑,烤烤糕点。

    他不在的时候,她热衷于刷微博,将自己名包、名衣、名车晒在网上,引得一众羡慕的目光,这种被人羡慕的日子令她不禁有些飘飘然。

    人红是非多,也有人想要把她扒出来看看她是不是某富二代或者干爹养的小情人,可最后也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原因,什么都没有扒出来。

    自从自己的微博底下开始不断出现质疑的声音后,韶华就开始烦了,她又不善于跟别人掐架、互骂,便默默地删掉了自己所有的微博,从此再也不碰那种东西。

    说到底她还是有些心虚的,既希望所有人都羡慕她有一个有钱的男朋友,又不希望听到一点质疑的声音。

    令她最烦的是林薏珍和那帮高中同学,本来自己高一也只念了半年,可那些学生自从知道她当上了萧礼正儿八经的女朋友后,简直把她当成了自动提款机,三天两头的找她吃饭、逛街,当然,最后埋单的都是韶华。

    这一点令韶华十分心烦和反感,可是她一说不去,那些人就说,是不是萧礼给你的零花钱不够了呀,没关系,这一顿我请。韶华面子上下不去,自然又是她请客。

    每一次在人前,她都做出一副高高在上,我比你们有钱,一切有我的样子,可是每次花完钱,她都无比气愤。

    对她来说,她自己可以乱花萧礼的钱,可是别人从她身上宰钱,她就不乐意了,自己男朋友辛辛苦苦赚的钱,凭什么给他们乱花?

    将这事儿跟薇薇说了之后,薇薇果断把那些同学的联系号码全部都加到了黑名单,愤愤地说道:“姐姐,何必理那些势利眼?她们都是些酒肉朋友,你以前落难的时候,可曾见过一人前来帮忙,现在你有钱了,人人都想从你这儿沾点便宜,这种人不结交也罢。”

    “那她们会不会……”

    “管她们会怎么说,她们再怎么说也是吃不着葡萄便说葡萄酸,再者说,姐姐你就是有钱,就是不想跟她们结交,他们又能怎么着?姐姐,我记得你几个月前才是跟她们的第一次同学聚会吧?好像还是因为遇上了林薏珍这个绿茶婊。既然她们不把你当同学,你又何必念着这份‘同学’的情分?反正你以后也不求着她们帮什么忙,倒不如彻底跟她们断了!”

    韶华一想,薇薇说的没错,那群贪得无厌的势利眼,就像是无底洞一般,与她们交往,不仅得不到她们的真心相待,反而会让自己越陷越深。

    她还记得有一次去吃饭,她中途去上洗手间,发现卫生巾忘带了,折回来拿包,居然听到那几个女人在说她的坏话。

    “真不知道那个神经病是怎么得到萧礼的喜爱的。”

    “就是,也不瞧瞧她那张脸,长得那么平凡,萧礼是眼瞎了么?”

    “指不定人家眼睛会勾人啊?再说了,像她这种长得一般的女孩,比不得我们长得漂亮的拥有得天独厚的外在条件,心眼子必然比蜂窝还多,那种在社会上摸爬滚打、心机复杂的女人,哪是萧礼能对付的?”

    “不一定,指不定人家萧礼只是对她玩玩而已,这种事情谁说得准?说不定明天,他们俩就分手了。”

    “我也觉得,萧礼从高中的时候,就花名在外,这么多年游戏花丛他什么美人没见过?对她不过是一时兴趣,我等着看他们分手,等着看她哭。”

    “等她掉到尘埃里了,我们就这样……这样……”其中一个女孩恶毒的说道。

    其他人都跟着笑了起来。

    明明是炎热的夏日,那一刻,韶华却感觉如坠冰窖。

    这就是那所谓的高中的同班情谊,她们一边兴奋地花着她的钱,一边在背后对她指指点点,恶毒的诅咒她,等着看她的笑话。

    为什么这个世界总是这样令人心寒呢?她以为那一刻她会哭,实际上她没有,她只是回到洗手间洗了个手,出来后又笑的若无其事,仿佛那些话,她从未听到过。

    自从跟那群同学断交之后,韶华的日子变得清净了起来,每天去驾校练练车,去美容院享受一个舒服的按摩,回到家看一会儿电视,翻翻仙儿留给她的那本古籍,一天便过去了。

    可惜这本古籍的内容实在太过深奥艰涩,很多地方她都看不懂,又没有一个人可以给她传道授业解惑,使她不禁发了愁。

    那一日,当她在翻书时,突然看到书中夹了一张泛黄的纸,看得出来纸已经夹了很久了,上面写着遒劲有力的一行字,告诉她如果有看不懂的地方,就去找一位白老先生,上面还留下了白老先生的地址。

    韶华拈起那张纸头,仔细看了看,那位白老先生住的地方倒是离这里不远,打车的话只需要两个小时的车程。想到萧礼这次又要出差四五天,她叹了口气,有些惆怅,决定明天去拜访这位白老先生。

    深圳是一个繁华的国际大都市,在市内目光所及之处,几乎都是高楼大厦、车水马龙,它以它的国际化和现代化向世人展现着它的魅力,像是一个在酒吧跳着钢管舞的魅惑女郎一般,只有到了郊区,才开始渐渐地出现一片片的平房,宽阔的大马路上行人也很少,郊区一般都是轻工业的聚集地。

    韶华坐着一辆出租车穿过大半个城市,来到盐田的郊区,在一条街道的尽头,静静地伫立着一个寿衣店。

    如今已经快到农历七月半的鬼节了,寿衣店的生意很好,有不少顾客上门预定纸钱等东西,如今的寿衣店乃是一条龙服务,只要你留下你那些过世的亲戚的名字,他们能将那些祭品给你全部写上名字、分门别类,到时候你直接上门拿货就好了。

    随着时代的发展,如今烧的东西已经不仅只是纸钱和纸人了。

    韶华来到这里的时候,往店里左瞧右瞧也没见到所谓的老先生,不由得有些疑惑,仔细的看了一下自己手中的地址,她加疑惑了,地址上写的没错呀。

    今日她起床起得早,还没来得及吃早餐,看到寿衣店的旁边有一家港式早餐店,便走进去要了一些小吃。

    老板娘将韶华点的东西送上来的时候,韶华问道:“老板娘,旁边这家寿衣店开了多少年了呀?”

    “我也被说不清,我是潮汕人,二十多年前来这边开早点店的时候,这个寿衣店就在了,老板听说是深圳的本地人。这边的经济不是发展的挺快的嘛,老板原先在这边有不少祖产,在改革开放之后,都卖给了开发商,老板的儿子女儿现在都有钱了,在国外,只留下老人一个。”

    “那隔壁的一堆年轻夫妇是?”韶华疑惑地问道。

    “那是老板的亲戚,平时帮老板打理着这个寿衣店,这个老板年纪大了,平时也不管,早上有时候去附近的广场上打打太极拳,回到店里后,就坐在门口折一折金元宝、扎一扎纸人,”说着,老板娘看向门外,大喊一声,“白大爷,有人找!”

    韶华顾不上吃早餐,出了门,只见隔壁门口不知何时多了个小板凳,板凳上坐着一个高高瘦瘦的老头,老头须发皆白,看起来颇有种仙风道骨、与世无争的感觉。

    像是没有听到老板娘的声音一般,白老爷子依然在自顾自地在折元宝。

    韶华走到老人面前,恭敬地说道:“白老先生好。”

    大约过了好几秒,老人家才抬起头看了她一眼:“坐吧,里面有凳子。”

    “白先生,晚辈今天是特意过来找您的。”

    见白老爷子沉默不语,像是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一样,韶华又忍不住说道:“白先生,晚辈有事请教先生。”

    白老爷子依然没有停下手中的活计,缓慢而认真地折着元宝,枯瘦的手指像是干枯的树枝一般在铝箔纸之间翻动着,不一会儿便折出来一个金灿灿的元宝。他平静地重复着手中的工作,渐渐地身旁便堆成了金色的小山。

    夏末初秋的天气十分炎热,就连道路两旁种着的百年的巨大榕树也不能完全阻隔着骇人的炎热,不一会儿,韶华的额头上冒出了细密的汗珠。

    她的呼吸有些不畅,伸手擦了一把汗后,她有些无措地看着白老先生,又说道:“白先生,晚辈有事请教先生,还请先生不吝赐教。”

    “今日没空。”他低沉而沙哑地吐出了几个字。

    韶华以为白老先生说的今日没空是指折元宝,便蹲了下来,拿起旁边的一张铝箔纸开始学着他的手法折元宝,一边折一边说:“白老先生可认识公孙老先生?”

    白老先生侧头看着她,眼里闪过一抹惊讶,老人浑浊的黄褐色眼睛在瞬间便变得清澈了起来,散发出了一股睿智的光芒,他上下打量着她。

    “十多年不曾联系了,”他叹了口气,“人生难得一知己。”

    韶华一听有戏,立刻从自己的包里拿出公孙老先生交给她的那本古籍,递给白老先生:“公孙先生生前把这本古籍送给了晚辈,并在书中附有一张纸,嘱咐晚辈若是有不懂的地方,可以来找白老先生求问。”

    白老先生接过古籍,摩挲着陈旧的线装书本那页脚微卷的封面,像是明白了什么,眼里闪过一抹哀伤:“公孙先生走得可安详?”

    “寿终正寝。”韶华不敢有一字不实。

    “哦,”白老先生点点头,“那就好,那就好。”

    说着,他又抬起头认真地看了韶华一眼,点点头:“公孙的眼光不错啊,是个好苗子,天生鬼眼,悟性又极高,孺子可教也。”

    “你这面相生得好呀,”他赞叹道,“前半生虽然不免坎坷,后半生却是大富大贵,只是你尘缘未了,怕是静不下心来钻研这些艰涩枯燥的东西。”

    “也不知公孙是怎么想的,”他摇了摇头,“你凡心未定,难成大器。”

    面对白老先生仿佛洞察一切的目光,韶华有些心虚地低下了头,白老先生说的没错,韶华此时前来求教,也不过是因为萧礼不在,白日无聊而已,若说要成为一代大师,韶华还真没这方面的志向。

    “这本古籍中记载的乃是各种神鬼之术,学好了它,不管是驱鬼诛魔还是帮人看风水,都能游刃有余,公孙倒是想得周到,会因材施教,”像是想起了什么,他笑了起来,“当年我与他偶遇之时,他正在帮人算命,那人命格奇特,他批了好几次,都批不出他的命,当时他在南方颇负盛名,我一见他不过如此,便主动站了出来,给那人批了八字。”

    “相交渐深后,我才明白,原来公孙藏着私呢,他真正精通的乃是奇门遁甲、驱鬼诛魔之术。那时候兵荒马乱的,鬼子到处都是,我俩年少气盛,仗着一身本领干了不少事。匆匆太匆匆呀,一晃都过了这么多年了。”他感慨道,在明晃晃的阳光里,满头的银丝似乎又耀眼了不少。

    “公孙既然将这本古籍交给了你,就代表你算是他的入室弟子了,既然你是公孙的弟子,身为长辈,我便替你批一批命吧,把你的生辰八字报给我。”

    韶华还没开口,就听到身后传来一个耳熟的耳熟的声音:“简小姐,好巧。”

    韶华的心脏紧缩了一下,她极度不想见到徐坤,无奈这个世界就那么大,但不知道为什么,茫茫人海中,明明相逢的概率很小,她却三番五次地碰到了他。

    她都已经尽量不去那些高档场所了,平时没事也就去美容院做个spa而已,怎么还是会遇到徐坤?难道他派人跟踪了她么?

    然而很快,她便否定了这个想法,因为徐坤走上前来对白老先生说道:“白老先生好,晚辈没有迟到吧?”

    “还早,”白老先生点点头,“既然你跟这丫头认识,不介意等一会儿吧?”

    “白老先生请随意。”徐坤彬彬有礼地说道。

    于是韶华想了想,报出了自己的生辰八字。

    一旁的徐坤暗暗心惊,她的生辰八字不正与奚原要找的灵魂相同吗?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奚原一定会因为他找到了最后一个魂魄而嘉奖他的!

    白老先生在韶华报出八字后,叹了口气,又拿过她的右手,结合她的手相看了看,说道:“不妙,很不妙啊。”

    “白老先生……”韶华的心提了起来,满是忐忑和不安。

    “你的事业要到两年后才会大红大紫,你的爱情与婚姻一样,或五年、或十年或更长,虽现在坎坷了些,须知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你的好日子都在后面呢。”

    韶华总算松了口气,心里却依然充斥着一些不安,事业大红大紫?关键是她现在右手都废了,从此以后不能再画画,哪来的事业?

    爱情与婚姻要那么长的时间才能修成正果,令她不禁对未来担忧了起来。几个月前,她在万佛寺里抽中的那支签文浮现在了她的脑海中:云开月初正分明,不须进退问前程,婚姻皆因天注定,利合情吉万事成。

    万佛寺的方丈说,这一支签乃是上上签,求财中,婚姻成,六甲生男,占病吉,批信平,花喜有,问事利,功名吉,月令安,灶君吉,阳居平,隐穴吉,寻人中平,出外吉,失物得,求雨无。

    那时候,她求的是姻缘,现在想来,签文上所说的已经有一半兑现了,求财中,寻人中平,外出吉,失物得。

    万佛寺的方丈说,愿君惜取眼前人。

    她的眼前人,一定是萧礼吧。可她的心里又生出了一个奇怪的想法,或许是奚原也说不定,因为在方丈说完后,她一抬头,奚原的身影便直直的闯入了她的眼帘。

    韶华与徐坤各怀心思,皆是一脸复杂的表情,默然半晌后,韶华恭敬地说道:“多谢白老先生。”

    “老头子今日与他有约,便不留你了,你往后若是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可以来这里找我。”白老先生说完,便开始收拾起地上的一堆金元宝。

    韶华赶紧上前帮他一起收拾,白老先生摆摆手:“不用,不用,你们年轻人有自己的精彩生活,去玩吧。”

    韶华还是帮白老先生把那一堆金元宝都收进了寿衣店内,装在一个大大的箩筐中。

    徐坤看着她,欲言又止,但碍于自己与白老先生有约,终究是没再说什么,只是很礼貌地与她了道别。

    回家的路上,韶华的心情颇不平静,面对徐坤的时候,甚至生出了一股心虚之感,若是自己没有给他假的钥匙,奚原也不会因此涉险,也不知他现在怎么样了。

    想到那晚他浑身是伤地倒在血泊中,她的心一阵阵揪紧,指甲也陷进了掌心的肉中。他会有事吗?他那么强大,看起来无所不能,他会有事吗?

    应该不会吧,她安慰自己,可是那股不安却怎么也挥之不去,她的手不自觉地摸上了自己的唇,那一晚,失血过多的他那冰冷的唇停留在她的唇上,令她生出了一种时光倒流的错觉,仿佛她就是韶光,韶光就是他。

    那是怎样的一种哀恸与悔恨,似乎要撕裂她的灵魂,至今想来,心底仍然躁动着莫名的悲伤的情绪,以至于她甚至不愿意去回忆,那天见过他之后,她在晚上做的那个梦。

    相见时难别亦难,东风无力百花残。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晓镜但愁云鬓改,夜吟应觉月光寒。蓬山此去无多路,青鸟殷勤为探看。

    他的泪似乎还停留在她的脸上,令她心底泛出了一层层酸涩的涟漪,她有些可怜他,佛家有云,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意味放下执念,立刻解脱。

    既然明知不可得,明知求不得,为何还要苦苦执着?

    她从包里翻出那一枚真的钥匙,虽然不知道这枚钥匙到底有什么用,但既然对他很重要,下次遇到他的时候,还是还给他吧。

    她如何忍心看到一个可怜的男人,更加可怜?

    手机铃声响起,韶华拿出来一看,竟是萧缜的来电,想想竟然有一个月没有看到萧缜了,自从上次萧礼怒气冲冲地将她拉回家之后。

    她一直都知道萧缜是个大忙人,从他的谈吐学识到他时刻挂记着工作的态度,虽然他与韶华在一起的时候,从来不会提到工作,但是他的车上无论何时都会放着一堆文件。

    韶华猜测,也许每次送她回家之后,萧缜还要把这些文件拿回家审阅、批示。

    “今天怎么想起给我打电话了?”韶华笑眯眯地问道,这个温柔儒雅的男人,像是春天的绿意一样,仿佛只是听到他的声音,自己也能感觉到一阵心旷神怡。

    “上个月,公司打算在美国开设几个分部,让我过去忙了一段时间,真是抱歉了。”萧缜有些歉疚地说道。

    “很忙吗?”

    “已经忙完了,不用担心。”

    尽管他这么说,韶华还是在他的声音里听出了一丝沙哑和疲惫,不禁关切地问道:“你不会是刚下飞机吧?”

    “现在已经站在深圳的土地上了。”萧缜温和地说。

    虽然他换了一种说法,但韶华还是明白了他的意思,他只是刚从香港下了飞机、过了海关而已,于是她放柔了声音:“你先回去休息一下吧,十几个小时的旅程很疲惫的。”

    “不累,已经睡够了,”他的语气缱绻的像是三月的烟柳一般,令人沉醉,“更何况,在美国忙得连吃饭的时间都没有,现在总算回国了,特别想见你。”

    他的语气令她的心微微一动,脸上竟然泛起了淡淡的红晕,明明是尴尬地像是情人之间的话题,可在他说起来却那么的自然,自然的令韶华想怀疑他话中的深意,都不敢怀疑。

    萧缜可是一个正人君子,而且人家都说了,只想跟她做普通朋友,她在胡思乱想什么呢?更何况韶华也没有瞒着他自己有男朋友的情况,萧缜一定没有追求自己的想法。

    于是,她也极其自然地说道:“那我现在陪你去吃饭?你在哪里?”

    萧缜说了一个地址,韶华让司机朝那个方向开去,十几分钟后,出租车到了餐厅的门口,风尘仆仆的萧缜走上前来,风度翩翩地替她打开车门,并付了车钱。

    或许是真的很忙,萧缜瘦了很多,眼底有着淡淡的青黑,只是那双眼睛依旧是那么睿智、清澈,在阳光下流转着温暖的光芒。

    “再忙也要注意休息呀。”韶华心疼地说道。

    “时差没有倒过来而已,”他避重就轻地说道,“这段时间过得好吗?”

    “嗯,”她想了想,偏了偏头,“比你好。”

    萧缜的眼里夹杂着一半的欣慰与一半的黯然:“上次坐在我车上的,是你男朋友吗?”

    “是的,”她点点头,有些好奇的问道,“你们怎么会……”

    “当时他刚得到你的消息,人还在外面,于是便借我车一用。”萧缜解释道,他与萧礼一样,不约而同的隐瞒了韶华他们兄弟的关系。

    “原来是这样啊。”韶华点点头,走进餐厅,萧缜绅士的替她拉开了一把椅子。

    “看来他对你很好。”他坐在座位上,双手交合,仔细地打量着一月不见、朝思暮想的心上人,只见她一头乌亮的长发像是河底油油的青荇一般,色泽诱人。

    她的皮肤很白,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像是带着雾气的湿润的黑水晶一般,粉嫩的红唇线条优美,一张一合之间,如同含苞待放的樱花。

    有了爱情滋润的她,褪去了第一次见他时的胆小瑟缩,像是一朵百年开放一次的安第斯花一样在慢慢的绽放,阳光小心地雕刻着她的轮廓,仿佛连逗留在她身上,都是一种圣洁的亵渎。

    他多希望,她这朵罕见的鲜花是为他绽放的。一股名为嫉妒的情绪像是食人花一样将他的心渐渐蚕食,他的神色不由得阴郁了几分。

    放在桌面的手指在慢慢的收紧,没关系,不到最后一刻,谁是赢家还不一定!

    这样想着,萧缜将菜单递给了韶华,关切地问道:“想吃些什么?”

    韶华随便点了一些菜,将菜单还给萧缜,萧缜也点了几个菜后,对服务员说道:“就这几个。”

    萧缜的目光不动声色地扫过韶华戴着的耳坠、发卡、项链和戒指,拿出一个盒子对她说道:“上次看到一个胸针,寻思着你戴着一定合适,便买了下来。”

    韶华看到盒子上的logo便知道这胸针的价格只怕不菲,打开盒子后,只见白色的天鹅绒上,躺着一只鲜红色的摩谷鸽血红宝石胸针,胸针的造型华丽又复古,一种文艺复兴时期的艺术气息扑面而来,瞬间便击中了她的心房,她的脸上露出了一个欢喜的笑容,将胸针拿在手中爱不释手地反复摩挲着。

    “戴给我看看好吗?”萧缜的心情也因为她的欢喜而雀跃了起来,像是掠过湖面剪开一池春水的燕子一般。

    韶华穿着一身gucci设计的洛丽塔风格的杏色长裙,她将胸针戴到了蕾丝花边的衣领旁,在层层叠叠的白色蕾丝下,艳丽的摩谷鸽血红宝石像是一朵盛开在骄阳下的石榴花一般,将她的容貌又衬托的多了几分生气。

    现在的她,整个人如同向日葵一样生气勃勃、引人注目。

    萧缜的眼里闪过一抹惊艳,赞叹道:“很漂亮。”

    “真的吗?”韶华喜不自禁,掏出手机美美的自拍了一张。

    她可爱的举动,看得萧缜笑了起来,果然,刚下飞机就来看她,是他做得最明智的事情。

    “美国那边苹果6已经上市了,我给你带了一个回来,”萧缜又拿出一个盒子,“这一款是定制的,后面雕刻的花纹是我亲自选的,你看看喜不喜欢。”

    躺在盒子中的是一个乳白色的手机,背后的花纹雕刻的栩栩如生,如同一朵晨曦下含苞待放的蔷薇花,蔷薇花的线条雕刻的很是简约,却极具韵味,看得出来,出自大师之手。

    “喜欢吗?”

    “太喜欢了!”萧缜不说,韶华都忘了这茬,苹果6都要上市了,自己居然那么迟钝。

    也是,自己已经有好些日子不上网了。

    吃完饭后,萧缜带她去了深圳的流浪动物收容所去做义工。

    离开长沙之后,发生了太多太多的事情,她突然想起自己走的时候,甚至都没有跟宠物收容所的人道一声别。

    “我从小就特别喜欢宠物,可惜家里人不允许,说养宠物是一种消磨意志的行为,会让我不思进取、贪图享乐,将时光全部浪费在无聊的事情上,因此我在街上收养的第一只流浪狗,不到一个星期便被我的家人送走了。”萧缜有些遗憾地说道。

    “那后来呢?”韶华问道。

    “后来啊,家里人一直不准我养宠物,我见街上的那些流浪的宠物很可怜,便经常领着它们去宠物收容所,其实真的它们很可怜,因为各种身体上的疾病,被主人抛弃。世间万物皆有情,人是一种太过复杂的高级动物,喜新厌旧,可是宠物们心思单纯,认准了一个主人,便无比执着,”他叹了口气,“我还记得那一年,乌克兰发生战乱,机场马上就要封锁了,家人要求我在机场封锁前赶紧回来,就在机场的附近,我看到了一条一只眼睛因得了白内障而被主人抛弃的流浪小狗,它孤零零地站在马路旁,望着行人寥寥的街道,那种孤独而无助的眼神,我这一辈子都忘不了。可是那时候,登机时间就快到了,我来不及将它送去宠物收容所,心中一直存有愧疚。”

    “后来,助理跟我说,即使那天我有时间,将那条小狗送去了宠物收容所又怎样?乌克兰的战争马上就要打起来了,这种兵荒马乱的时期,人人自危,谁又有闲情去领养一条小狗呢?可即使他这样开导我,我的心里依旧十分难受。”

    “别难过了,不是你的错,”韶华安慰道,她没想到他对小动物有这么深的感情,听说有爱心的男人都是顾家的好男人,能够嫁给这样的男人,一辈子都会幸福,面对这个好男人,她的心不禁柔软了起来,“你能做到的事,是很多人一辈子都做不到的事。”

    她也喜欢宠物,不过她是因为责任感,以前的时候,总是有鬼找到她,让她帮他们超度灵魂,以另一种形态延续生命。

    那些她创造的生命,她只能送到宠物收容所,直到它们一个个找到主人。可惜的是,她超度灵魂太过频繁,至少它们被领养的速度赶不上她创造生命的速度,所以她便一直逗留在宠物收容所里。

    不过她不得不承认,那些宠物真的很可爱,它们很聪明很友善,它们比人类更懂得感恩,在她痛苦的这五年里,宠物所容所里的宠物们,给她带来了晦暗的生命里那为数不多的快乐。

    萧缜对宠物收容所里的一切都驾轻就熟,两人陪着那些残疾的宠物们玩耍,劝说前来收容所的客人们,领养这里残疾的宠物们。

    两人总是在做事的时候,相视一笑,像是心有灵犀的多年好友一般,默契像是电流一般在两人的心间流转。

    临走的时候,萧缜给宠物收容所里捐献了一大笔钱。宠物收容所大都是一些民间组织,基本上只能考捐赠来维持日常的开销,因为宠物们的食物、定期的体检和给残疾宠物们治疗的药物是一笔庞大的开销。

    每一年全国各地很多宠物收容所都是因为没有资金注入而消失的,十分令人扼腕叹息。

    “下周还来做义工吗?”萧缜问道。

    “好啊。”韶华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越是深交,她越是觉得这个男人值得结交。

    华灯初上,他将她送到公寓楼下,送到她与另一个男人的爱巢中。昏黄的路灯下,她黑色的长发在微风中微微散开,令路旁的夜来香羞涩的绽放,她杏色的长裙逶迤在风中,层层叠叠的纱裙上绣着白色的小花,如同大片的盛开的满天星的花圃,而她是这片花圃中游动的小精灵,在夜色中脚步轻盈,只是转过路灯的一个优美的侧脸,便在无形中勾魂摄魄。

    情人眼里出西施,此时萧缜远远地看着她,怎么看都觉得她娴静美好,夜里如同唐诗宋词里的美人一般,白天如同西方神话里的维纳斯一样。

    他想,他肯定入魔了,因为一个清秀的、比他小很多岁的女孩而入魔了。可他现在却宁愿沉醉其中,感受她的每一面带给他的惊喜与快乐。

    想到他调查到的萧礼与她五年前的一段恋情,他不禁有些头痛地揉了揉太阳穴。

    萧礼……

    萧礼……

    真是一个强劲的情敌啊!

    通过这些日子的相处,他知道韶华是一个十分重感情的人,重感情的人向来念旧,看来他想要俘获她的心,是一项长期的抗战任务啊。

    不过就算萧礼仗着曾经与她有过一段感情又如何?萧缜从来不打无把握的仗,他是一个十分聪明的人,深谙温水煮青蛙的道理,知道韶华这人胆子极小,若是自己贸然进攻,她肯定会躲得远远地,于是他便采取了缓兵之计。

    萧礼倒是好样的,怂恿老头子将他调去了美国,去主持那边发生的一些商业危机,只是只怕他现在也没想到,自己居然在短短的一个月,便把那边的烂摊子都收拾好了吧?

    调查清楚了韶华喜欢宠物后,他便开始着手做前期准备,记下了好些类型的宠物的资料,把宠物收容所的各项运作也摸了个透。

    从韶华今天的反应来看,这一步棋走得非常成功,他微微一笑,明天韶华一定会更开心的。

    第二日,萧缜带韶华去看了在国际会展中心举办的一场中外交流画展,这次展出的画全部都是从意大利运过来的文艺复兴时期的画,以韶华最喜欢的提香、托勒的画居多。

    韶华在会展中心贪婪地看着墙壁上的一幅幅画,每一幅都移不开目光,这些只在书上见过的画如今真实的出现在了她的面前,她的激动之情溢于言表。

    别人看个画展也就一个小时,她居然沿着这些油画看了整整一天,专注得物我两忘。

    直到会展中心闭关的时刻到来,韶华才反应过来,有些歉疚地看着萧礼说道:“不好意思啊,让你久等了,你肯定很无聊吧?”

    “当然不会,这里简直令人流连忘返,你说对吗?”

    “你也喜欢文艺复兴时期的油画吗?”韶华水汪汪的眼睛顿时像是太阳投射到湖面上一边,变得波光粼粼了起来。

    “当然,我最喜欢的画家就是提香……”萧缜滔滔不绝的说了起来。

    待他说完后,韶华开心的笑了起来:“我们俩简直太合拍了,我最喜欢的画家也是提香!别人一提到文艺复兴便想到达芬奇,我承认达芬奇确实是一个了不起的画家,也是一个全才型的科学家,但我最喜爱的还是提香!”

    两人就展厅中的油画展开了话题,一路走一路谈,韶华的步伐变得十分轻快,蹦蹦跳跳得就像是《爱丽丝梦游仙境》里面的那只活泼的兔子。

    于是整个晚餐,也在文艺复兴的话题中度过了。

    回到公寓的时候,韶华刚走进一楼的大厅,便看到了正在看手表的徐坤。

    这一次绝不可能是巧合了,韶华想。

    听到脚步声,徐坤抬起头来,露出一个笑容:“简小姐,晚上好。”

    “晚上好。”说着,韶华便朝电梯走去。

    “可以聊聊吗?简小姐。”

    “我们之间似乎没有什么好聊的,”韶华转头看着他,“我知道你的来意,但是我不打算把钥匙给你。”

    “难道你对奚先生,就没有一点愧疚心吗?”徐坤一针见血地说道。

    韶华有些心虚的低下了头,沉默了一会儿后,她抬起头硬气地说道:“我是不会把钥匙给你的。”

    徐坤的面上露出一抹疑惑的神情:“据我所知,那枚钥匙对简小姐没有任何用处,简小姐为何执意不肯将钥匙归还?”

    “要我还可以,你让奚先生亲自过来拿。”她心中有太多的疑惑,需要得到奚原的解答。

    徐坤叹了口气,有些怨怪地看着她:“你明知道奚先生是因为你才受的重伤!”

    一时间,韶华有些无言以对,她咬了咬下唇,问出了一个压抑在心中最关切的问题:“他……他现在还好吗?”

    “还在昏迷中。”徐坤没好气地说道。

    韶华的心瞬间像是空了一个大洞一般,冰冷的风从洞中灌入,将她吹得东西摇摆,她的意识在半空中飘荡,落不到地上。

    “那……那他什么时候会好?”

    “或许该让你看看奚先生现在的样子。”韶华的语气与神情一瞬间令徐坤怒了起来,他抓起她的手朝大厅外走去。

    就在这时,萧缜从大厅外走了进来,手里拿着韶华的帽子,有些惊讶地看着两人。

    韶华使劲将手从萧缜的手里抽了出来,脸色很不好看。

    这一幕无疑是极为尴尬、又极容易让人误解的,萧缜咳嗽一声,说道:“韶华,你的帽子忘拿了。”

    “谢谢。”韶华走上前拿走了帽子。

    “徐先生,又见面了。”萧缜礼貌的上前与他握了握手。

    徐坤的神色很淡:“代我向家父问好。”

    “谢谢,家父念起你很久了,家父常对我说,徐先生在佛道上,见解精辟独到,令他非常钦佩。”萧缜微笑道。

    “昨日刚得了一副罕见的南海紫玉观音,与一套黄花梨木的茶具,若是不嫌礼轻的话,明日我便差人送过去。”

    “徐先生真是太客气了。”萧缜有些受宠若惊地说道,虽然他父亲是青门的大佬,什么好东西没见过,但紫玉与黄花梨木确实珍贵。

    在市面上,紫玉与黄花梨木几乎已经不再流通了,若是拿出来拍卖,那会引起各方关注。这两样东西,都属于有价无市的那一类,现今收藏有紫玉与黄花梨木的人,都只会将它们当做收藏品供在家中。

    “小小心意,不成敬意。”说完,徐坤便离开了。

    萧缜虽然有些疑惑两人之间的关系,但是看韶华的神色,他明白自己还是不要问她这个问题的好,免得弄巧成拙。

    因此,他只是温柔地说了一句:“好好休息,我明天早上再来接你。”

    第三天早上,萧缜到了韶华楼下的时候,她刚刚蒸好了一笼水晶虾饺,挂了电话便拿了一个保温盒装了一些虾饺带了下去。

    刚好萧缜也没吃早饭,一打开保温盒,便看到一只只粉红色的虾饺,晶莹剔透,散发着诱人的香味,令人胃口大开。

    萧缜尝了一个饺子之后,赞叹道:“以后谁要是娶了你,一生都会觉得幸福。”

    韶华笑了笑,不语。

    这一日,萧缜陪着她去了向往已久的香港迪斯尼乐园游玩。

    自幼生活单调,懂事后因为众人怪异的眼神,又使得她的内心变得十分压抑的她,很渴望一场肆意的放松,香港的迪斯尼乐园一直是她想去的地方。

    可惜萧礼总是很忙,忙到他们住在一起后,他能空出来的时间也只够晚上回家而已。每次韶华刚想提出想去迪斯尼乐园游玩,便看到了萧礼疲惫的脸,于是满满的期待也只能压在心底。

    尽兴地玩了一整天后,韶华带着好心情进了公寓的大厅。

    刚一进去,便看到了等在电梯旁的徐坤,瞬间,韶华的神色便冷了下来,仿佛是六月的晴空突然下起了大雪。

    “简小姐可真是事忙啊。”徐坤迎上前来说道。

    “徐先生晚上好。”韶华皮笑肉不笑的招呼了一句。

    “关于钥匙的事情,你考虑的怎么样了?”徐坤开门见山地说道。

    “奚先生亲自来,我就还。”韶华说的非常坚决。

    徐坤叹了口气,似乎不想再在这个问题上多做纠缠了,便换了一个话题:“其实我这次来,还有另一个目的,我想跟简小姐谈一笔交易。”

    “没兴趣。”说着,韶华便想越过他按电梯的按钮。

    可惜,她的举动轻而易举地便被徐坤给挡住了:“不听人说完话,可不是一个好习惯。”

    韶华有些无奈,点点头:“你说吧。”

    “你还记得你我第一次见面吗?”

    “当然记得。”现在想来,韶华依然心有余悸。

    “这枚戒指你应该认识吧?”他将右手举了起来,只见右手的中指上,套着一个古朴的玄铁戒指,戒指中央镶嵌着一枚红宝石,“你知道这枚戒指是做什么的吗?”

    “大抵是吸取灵魂一类的吧。”

    “没错,”徐坤点了点头,“那你知道那时候我为什么要吸走那个胖子的灵魂吗?”

    “当然不知道。”

    “因为那个胖子在事前跟我,哦,或者说是,跟奚先生做了一笔交易,将他的灵魂卖给了奚先生。”

    “你这是什么意思?”韶华的脸色变得极不好看。

    “简小姐别误会,”徐坤淡淡地笑了笑,“我这次来只是跟你谈交易的。你有什么要实现的愿望,尽可以找我,不过,要付出灵魂的代价,实现你的愿望后,你还可以再活一百天。”

    韶华笑了起来:“你是不是觉得我的脑子有问题?人活在世上最重要的便是生命,别说我现在没有迫切想要实现的愿望,就算是有,我也不会为我的愿望付出我的灵魂。”

    “话别说得这么坚决,简小姐,或许你会需要的,”徐坤笑了笑,“人这辈子的际遇,谁有说得准呢。”

    “或许吧,但我不会需要。”说罢,她越过徐坤按下了电梯的按钮。

    “你会需要的,到时候,随时欢迎你来找我。”徐坤笑的很自信。

    他的这股自信,突然令她有些不安。

    接下来的三天,白天萧缜继续陪着她玩,晚上回到公寓后,徐坤总会想一个守门神一样守在门口。

    他没再提过灵魂交易的事,但钥匙的事情,他依然很坚持。

    每次他来到这里,韶华的心总是难以平静,因为他来向她要钥匙,就意味着奚原还是没醒,她活在自责中,又无可奈何。

    第五天,萧礼从国外回来了。

    一回到家,萧礼的脸色便很不好看,他放在她身边监视她的行踪的那堆人,已经把一堆的照片发送到了他的邮箱,看到照片里,韶华对萧缜笑的一脸灿烂,萧礼嫉妒与愤怒的想要杀人。

    然而萧缜是他哥哥,他不能对他怎么样,韶华是他喜欢的人,他也不敢逼得太紧,把她彻底逼到萧缜的身边。

    韶华以为是工作上的压力太大,使得萧礼的心情很不好,也没太放在心上。

    第二天早上吃早餐的时候,萧礼扔了一个盒子过来,脸上仍然很不好看,韶华打开盒子一看,只见里面躺着一个定制的铂金苹果6,上面还镶嵌着一颗颗耀眼的钻石。

    俗气有余,大气不足。

    韶华有些哭笑不得地看着这个定制的土豪金苹果6,这样的手机,拿出去只会招人笑话。

    “不喜欢么?”萧礼冷冷地看了她一眼。

    “没有。”韶华见萧礼脸色那么难看,哪里敢说真话。

    他冷哼一声,越过餐桌,拿起她手边的那个乳白色的手机,走到卧室的窗边,打开窗子,将手机从二十几层扔了下去。

    韶华还没反应过来,那个漂亮的手机便远远地碎成了一堆看不成的渣渣,她不由得怒道:“你干嘛啊?”

    “那个手机太难看了,我看的不顺眼。”他走回餐桌继续吃早餐。

    韶华叹了口气,一言不发的越过他穿着拖鞋便跑出了门。

    萧礼的怒气更甚,她就那么在乎萧缜送她的东西,他啪地一声将筷子扔在桌上,三步并作两步地扯住了已经跑到电梯旁的韶华,冰冷地质问道:“你就那么喜欢那只手机?”

    “你发什么疯!”韶华懊恼的看着他,“手机卡还在里面呢!”

    这个回答令他满意了,萧礼松开了韶华的手,语气依旧蛮横:“以后不许与萧缜有任何来往,他送你的东西都给我扔了!以后你要什么,我给你买!钱不够花了,我给你钱!”

    “萧礼,你能不能不要干涉我的私生活?”她的声音中气愤中带了丝哀求。

    “我是你男朋友,我们生活在一起,你居然要求我不要干涉你的私生活?”像是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一般,萧礼冷笑了起来,“简韶华,我告诉你,你的私生活里只能有我!”

    “我跟萧缜只是普通朋友。”韶华申明道。

    “普通朋友?他如果当你是普通朋友,他会花费那么多的时间陪你吃喝玩乐吗?”他直直的盯着她,“你到底知不知道他是什么人?他的公司,每天进出的资金在几千万以上,这样一个男人他有那么多时间来陪着你,你到底是真傻还是装傻?”

    韶华倒真不知道萧缜这么有钱,她的脸上出现片刻的茫然,随后说道:“我跟他之间什么都没有。”

    “最好什么都没有,如果有的话……”一瞬间,他的眼神变得无比阴鸷。

    那种令她害怕的感觉又朝她袭来,她有预感,如果她敢背叛萧礼,他一定会杀了她。

    一连几天,她半步都没有离开萧礼,他上班,她跟着他去上班,坐在他办公室的休闲室里上网,他下班,她陪着他吃饭、回家。

    萧礼简直就像是防狼一样防着萧缜,不仅在韶华手机的联系人里,再次删掉了萧缜的名字,甚至连她的手机都没收了。

    韶华不敢反抗他,可这样的日子,过得有些压抑。她知道,爱情是具有排他性的,她能理解萧礼对她那强烈的占有欲,可她一点都不喜欢被人像是拴着绳子的宠物一样,拎着走来走去。

    萧礼大概也知道韶华不开心了,有一天半夜,他对翻来覆去睡不着的韶华说道:“等忙完了这两天,我就带你出去走走。”

    “去哪里?”韶华有些受宠若惊。

    “冰岛,”他将她搂到自己的怀中,轻嗅着她发间的幽香,“那里游客少,我们去过只有我们两人的快活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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