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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羊皮经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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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美媛笑得意味深长:“别装了,我早就认出你来了!”

    莫钟书更加糊涂,“我装什么?我们不是从小就认识吗?”有话就直说,有屁就快放,这个女子已经完全没了小时候的清纯可爱,和莫府里那些女人一个腔调了。

    胡美媛不悦道:“还装!你不是和我一样从二十一世纪穿越到这儿的吗?”

    “穿越?什么穿越?”

    莫钟书真的一头雾水。他上网除了查找专业资料就是看看新闻,对于网络小说从无兴趣不曾涉猎,根本就不相信人死了灵魂居然不灭还能穿越时空附体到另一个人身上。虽然他自己也穿越了,但机缘巧合地穿到一个甫刚出生的婴儿身上,所以他只以为自己是投胎转世了,至于前世的记忆,他认定是孟婆玩忽职守放过了他这条漏网之鱼。

    “你要不是穿越来的,怎么会知道《喜羊羊与灰太狼》?”

    莫钟书终于明白了,这个胡美媛不是病后失忆,而是恢复了前世的记忆。不过,这与他有什么关系?那个世界有七十亿人口,他不记得自己与这样一个人有过什么牵扯。

    “你说那些故事呀,是石滩镇的一个小书摊上租来的话本。老太太在那边有个庄子,早些年一到夏天就带我去那儿消暑,阿贵和二柱常去镇上租书回来给我看。这些你不是都知道的吗?”

    “你哄谁呢?把书拿来给我看看,我才相信你!”

    “爱信不信!想要看书就自己去租呗。”

    胡美媛深深地无奈了,谈话的方向和自己设想的相差了十万八千里,老乡见老乡不是应该两眼泪汪汪吗?这个人怎么完全无动于衷?

    “那书是谁写的?”

    莫钟书耸耸肩,“不记得了。我那几年看的书太多了。”

    莫钟书推得干净,胡美媛一时有些发懵。

    那些故事都是从书上看来的?莫钟宝也是这么和她说的。只是她一早就认定了莫钟书就是穿越老乡,有罪推定之下越看就越象。难道是自己搞错了?一个不知道在何时何方出现的穿越者写了这许多书,碰巧都让莫钟书读去了?可是莫钟宝说过,他把澄州城的书店都翻遍了也没找到那些书。谁知道那个石滩镇上是不是真的有过这么一个租书摊?

    胡美媛眨眨眼睛,竭力要想出一两件足以证明莫钟书是或者不是穿越过来的证据,可惜她就是想不起来。

    听说他两岁就开始跟老太太读书认字,这的确少见但并非绝无仅有,有些书香门第人家的孩子更早。

    他购置田产经营店铺,这些在商家子弟中更是稀松平常得很。

    当她说到穿越提起那些引人入胜的网络游戏的时候,他脸上的迷惑神色不似作伪。除非他是演艺大师,否则还真的不象个从现代过来的人该有的反应。

    可是他做出来的事,那些可以印上字样的水果,那些玻璃灯罩,那些广告设计,等等等等,要是说都是巧合中的发现,那他身上的巧合也太多了吧?

    还有,他饱读诗书,学问很好,一手小楷写得极其工整,听说还弹得好琴画得好画,整一个古代文人书生的形象,根本就不带丝毫的现代气息。

    胡美媛迷惑了,这个人是不是穿来的啊?她茫然地抬起头来,却发现莫钟书早已走远了。

    到了正月十六,莫钟书一大早就辞别老太太要回书院去。

    出乎他意料的是,莫钟宝竟要和他一同走。

    莫钟书与莫钟宝的关系本来要比别的那几位所谓兄长稍稍亲近些,不过自从莫钟书中了秀才后,莫钟宝就很少跟他一起行动了。

    本朝士大夫称儒学生员叫做朋友,称童生为小友。哪怕是十多岁的孩童,只要进了学,也人称“老友”。可那些不能通过院试的童生,就算七老八十头发全白了还得被叫做“小友”。书院里有些促狭的,明知道莫钟宝比莫钟书年长好几岁,却故意当着两兄弟的面,“老友”“小友”的大叫一通。莫钟书倒无所谓,他的心理年龄都四十多了,有人叫“老友”他就大大方方地应一声。莫钟宝却是羞窘难当,渐渐刻意避开尽量不与莫钟书同时出现在一个场合。

    “我是年年如此习惯了,你为什么要提前这么多回书院?”莫钟宝去年刚刚成亲,新年大头的就丢下娇妻前去冷清的书院,怎么说都让人觉得古怪。

    莫钟宝淡淡道:“你没察觉到哥哥们之间的紧张空气吗?剑拨弩张的,我还是躲远点好。”

    莫钟书这下真好奇了,“你就不想也争上一争吗?”莫钟宝也是嫡子啊,他就甘愿放弃他那一份?

    “有什么好争的?娘说过了,将来她名下的东西都归我,叫我不要和大哥闹。”

    原来王氏早有安排!这么说,接下来的不光是那三兄弟的角力,还有一个女超人参加战斗。莫钟书可以想象得到战况将会是多么激烈,很不舍得错过这些精彩镜头,不过,老太太身边那个小丫鬟一定会替他打探到详细情报的。

    “你是怎么打算的呢?”莫钟宝问。

    莫钟书冷淡道:“没有打算。”他不知道莫钟宝这一问是不是王氏的授意,不过,莫荣添的儿子争抢他们老子的财产,关他鸟事?他从来就没把自己算作莫荣添的儿子,也就没想过那些东西该有他的一份。

    莫钟宝皱皱鼻子,表示他不相信。要是莫钟书是个本性清高视金钱如粪土的人,也许莫钟宝会相信他是真的不屑一顾。可是莫钟书今年又开面馆又开杂货店,花了那么多力气折腾,听说收益全加起来都还不如莫荣添一个小铺子的多。这样一个人,怎么可能对着巨额的财产不眼红不动心?

    沉默了几分钟,莫钟书又说了四个字:“退避三舍。”

    莫钟宝偏头想了想,忽然就相信了,“也是,老太太的钱比我娘的还多,将来肯定都是留给你的。要是将来你中了举人,爹也一定会为你筹划。如果我是你,也犯不着再去争抢什么。”

    莫钟书朝马车窗外翻个白眼,懒得再说话了。

    到了书院,莫钟书发现许多人比他们来得还早,尤其是他现在读的那个小班,他竟然是最后一个到的。这个班的学子都是进了学的秀才,今年是大比之年,为了八月秋闱能够榜上有名,大家都早早地赶回来用功。看着恨不得头悬梁锥刺股的同窗们,莫钟书脑海里出现的是当年教室前面高悬着的“离高考还有xx天”的标语。

    不过莫钟书是个天掉下来当被盖的性子,旁人越紧张,他就越散漫,只看了两天书,就叫上方睿和他那些损友下山进城去。

    彼时元宵刚过,许多店铺都在降价叫卖剩下的烟花炮竹。这一群人买了些水老鼠花,就近到了护城河边,闹哄哄地胡乱点着了就扔到河里去,水花从河里直射出来,乱七八糟的,一时就象梨花初绽,转眼又是桃花绚烂,热闹非凡。

    黄昏时大家兴尽散了。莫钟书也不回莫府,独自去了面馆的总店。

    面馆已经打烊,门口的条凳上,放了几口大锅,里面是今天卖剩的各种菜面。许多乞丐正排着队等着两个小伙计来给他们分菜。

    把当天没用完的食材笼统加工后施舍给街上的乞丐,是莫钟书的主意。

    阿贵对面馆的食材要求是高品质的,肉菜都要新鲜。但为了缩短客人在店内等待的时间,又要求厨房先擀好一定量的面条准备好足量的半成品。所以每天晚上打烊之后,每家面馆都会有好些已经处理了一半的食材,这些东西第二天肯定不能再用,但扔掉了又可惜,刚开始时大多是分给厨师伙计们拿回家去了。莫钟书听说之后果断叫停。

    他记得很清楚,当年牧场里牛大婶为了弄到足够的剩饭喂她自己养的百多只鸡就每顿饭都故意多放许多白米煮饭。现在小伙计们只是瓜分了剩余的食材,长此以往,会不会也为了多带些东西回家而故意浪费材料?倒不如把这些东西都施舍给那些无家可归的流浪者。

    于是阿贵就制定了新规,各家分店要提前一天上报第二天需要的材料,总店按他们的要求配送,每天打烊之后又要把当天剩下的食材全部交回到总店。配送的材料是算入各分店的成本里头的,但收回来的半成品却是不计分文。这样一来,各分店都得认真地核算自己可能需要的额度,尽可能把余量降到最低。而总店收集了那些用剩的食材,加工好后,就摆放在门外,让有需要的人来取用。

    时间一长,那些讨饭的人也形成了习惯,晚上按时来到,自动自觉地排好队等候,秩序井然。

    莫钟书到来的时候,却看到一个十*岁的年轻人正在和人争抢最后一碗牛肉面。本该得到那碗牛肉面的中年人却偏不让他。两人越说越激动最后竟然动起手来。

    在他们撕打正激烈的时候,年轻人身上的包袱突然掉到了地上,从里面跌出一卷东西。那东西在地上滚了几下,竟摊开了大半,赫然是一张画了许多奇怪符号的羊皮。

    年轻人大惊,立刻停止打斗,弯腰去捡,身上接连挨了对方好几拳也顾不上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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