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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有情痴两处沉吟各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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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晋王离去,外间那些窸窸窣窣的说话声、脚步声也跟着消失了。骤然安静下来,人反而没了睡意。沈思手脚大开仰躺在榻上,眼瞪着头顶绣有牡丹引凤图的幔帐,努力回忆着昨夜发生的一幕一幕……只记得晋王痛饮了几壶酒,趴在床边醉态横生,一忽儿要茶,一忽儿作呕,把人支使得团团转,最后还胡乱抓扯着拽倒了他。至于自己是怎么睡着的,睡着后又发了什么,就完全不得而知了……

    想到晋王极有可能是假醉酒之机行戏弄之事,沈思深觉窘迫又懊恼。生而为人十数载,他若非于军营中勤加操练,便是于深山中修习苦读,且满脑子扬威疆场、功盖千秋的宏图大志,从未将情情爱爱放在心上,因而对床笫之事只有道听途说的一知半解,关于这男子与男子间的翻云覆雨、鱼水交欢,更加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了。

    大力揉搓了几下凌乱的头发,自己跟自己别扭半天,沈思终于有了几分主意,他挺起头颈看过四下无人,悄悄将手探进里衣底下那处隐秘之所,前面拨弄拨弄,后面按压按压,见都并无不妥,这才抿起嘴角傻乎乎点了点头。

    再想想,还是存着几分质疑,他干脆一骨碌坐起身,“嗖”地光脚跳下床,施展身形打了一套“*通背拳”。确认过自己出手依旧灵活矫健,弹腿依旧迅猛凌厉,这才彻底放下心来。

    门外候有几名侍女,都是晋王平素用惯了的,行事颇为稳妥。晋王唯恐沈思饮多了酒会略有不适,特吩咐几人留意伺候着。谁知众人等来等去不见沈公子召唤,却听见室内传出了“噔噔咚咚”的诡异声响。

    侍女们迷惑地听了半晌,直到响动停止,才壮着胆子小心询问道:“公子可是醒了?”

    好半天,沈思结结巴巴回了一句:“啊……嗯”。

    侍女们赶紧打起精神恭敬问道:“那婢子们进来伺候公子梳洗更衣可好?”

    “不必劳烦,我回去了。”话音刚落,沈思便推门走了出来,他衣衫已尽数穿戴整齐,头发粗粗束起,额头、鼻尖还渗着一层薄薄的细汗。

    众人一愣,纷纷低下头轻声应着:“是。”眼神却止不住往沈思身上打转。晋王昨夜与他同塌而眠,今晨又格外殷勤周到,个中玄妙想已不言自明了。

    走出两步,沈思有心问问此刻是什么时辰,猛一转身,就见两名侍女刚刚将视线从他身上移走,还彼此交换着眼神,嘴角隐隐流露出一抹别有深意的笑容。

    沈思轻快地挑了挑眉,并未放在心上。或许是自己言行稍嫌粗鄙、举止过于放旷,以致招人侧目了吧。他从小自在惯了,对这王府深宅里诸多的繁文缛节向来视若无睹,即便戈小白、张锦玉偶有讥讽之语,权作是蝇虫嗡嗡过耳也就罢了。

    -

    晨起是府中最为忙碌的时刻,丫鬟仆从杂役伙夫们各司其职,端茶的,送水的,拈花的,洒扫的,园中一派热络景象。

    湖畔几株金桂开得正盛,黄金点点,碧玉层层,偶有风过,吹起阵阵甜香馥郁之气,令人心旷神怡。沈思沿着游廊信步而行,欣赏着满眼的琼楼玉宇清露秋光,连脚步也愈发轻快了。

    一众人等见了他纷纷请安问候,态度礼貌恭顺。可擦肩而过之际,沈思总感觉那些人的目光在有意无意从他头颈间瞄过。起初一个两个,他还当是自己过分敏感了,待到三个五个皆是如此,他就再难淡定了。有矜持些的,只略看上一眼便低着头匆匆退开了,有那调皮胡闹的小丫头,只管掩着唇吃吃偷笑,更有些年岁较长、资格较老的,还会头碰头窃窃私语几句。

    就算沈思再粗枝大叶,此刻也察觉出异状了。他一边大步疾走,一边暗暗揣测,莫非自己脸上染了污渍?头发沾了草叶?可伸手摸摸又没发现什么。再说他平日里大多不修边幅,练武练到灰头土脸、喝酒喝到衣衫不整也属常事,众人早已见怪不怪了,还有何稀奇可瞧?难道说……是自己受晋王戏耍一事被人知晓了?更加不可能啊,晋王借酒耍赖之前明明是将人都打发走了的……

    沈思带着满心费解快步走回了自己居住的院落,一进门就看到金葫芦在院中浑身大汗舞弄着根白蜡杆。那本是骑兵所使的大枪,练习时为防误伤才卸下了枪头,枪身长约丈余,鸭蛋粗细,照比步兵用的小花枪沉上数倍,普通人双手端平都很困难,他能舞得虎虎生风实属不易了。沈思旁观片刻,下意识击掌叫了声:“好!”

    金葫芦一见沈思,当即兴高采烈窜上前来:“公子,你前些日教我那套枪法我终于记熟了,只是总感觉使不上力气,枪一出手便难以掌控。”

    “抖杆子是内家功夫,不能靠手臂发力,更不能发死力,劲道要用在腰上……”沈思随手接过长枪演示了几下,“天下武功本一家,太极讲究‘听劲’和‘整劲’,枪法也是同理,不要用眼睛看,试一试用手去感觉枪头的走势,人枪合一,全力击出,方能一招至胜。”

    金葫芦接枪在手,按照沈思的指点重又专心致志练习起来。因出了汗通体闷热,他索性将外衫脱了去,领口敞开袖管挽起,露出大片黝黑的皮肉。这段日子在沈思的调|教下他本领越发精进,胸腹肩背渐渐生出了坚硬厚实的肌肉,举手投足间平添不少阳刚气概。

    沈思盯着金葫芦望了一会,忽然想到什么,抬手将人招到跟前:“对了多寿,你看看我,看我有何怪异、滑稽之处?”

    “啊?公子这话是何意思?”金葫芦与沈思的关系亦师亦友,朝夕相处下来,连脾气秉性也学去了三分,除却立志做将军外,他全部精力都放在了兵法、武艺上头,待人接物未免显得有些木讷愚钝。

    沈思一时间也找不出合适语句表达脑海里的感受,只管伸出手指朝自己胡乱画了几个圈:“我是说……你看我的脸,看我的头发,衣着……照比平常可有不同?”

    金葫芦一脸严肃地绕着他前前后后转了阵子,指节蹭着额角嘟囔道:“恕我实在眼拙,也看不出什么名堂,公子就不要考我了……咦?”他似有所发现,凑近了指着沈思脖颈处好奇地问道,“已是立秋时节,怎么还有蚊子?看公子被咬得这一片片红斑,皆有拇指肚大小,何其凶残。嗯,八成冻不死的全都是毒蚊子!”

    经他一说,沈思半信半疑将手探向了颈间,倒也奇怪,被毒蚊子咬过的地方非但不疼不痒,也摸不出丝毫肿胀,若非金葫芦提醒,他根本察觉不到。

    这功夫牛黄也打着哈欠从厢房里走了出来,对二人口齿不清地招呼道:“公子早安,小金兄弟早安。”

    其实金葫芦一早练枪的时候牛黄就被吵醒了,只不过贪图安逸赖在床上不想动弹,直等到沈思进了门,他才慢悠悠爬了起来。可巧小狐狸正趴在他门前眯着眼晒太阳,牛黄脚下一个不留神,差点踩到狐狸尾巴,只听小狐狸“嗷”一声尖叫跳了起来,四爪翻飞攀着牛黄的身体三两步跃上了房顶,力道之大,差点将牛黄蹬出个跟头。牛黄气极,随手从兵器架子上捡起根九节鞭朝小狐狸甩去。小狐狸只轻松一闪便躲过了袭击,那鞭梢儿在空中转出一大圈,又直笔笔朝着牛黄飞了回去,吓得牛黄连连倒退,嘴里惊呼着:“娘啊!”

    幸而沈思与金葫芦二人及时出手,一个扯住后领将牛黄拎到旁边,一个持枪搪住了鞭身,否则牛黄那满口细牙就要被抽得一颗不剩了。

    牛黄这厢尚惊魂未定,就被金葫芦一把拖到了沈思近前:“牛黄大哥,公子被毒蚊子咬了,你那里可有对症的药膏药粉?有的话速速取来。”

    “毒蚊子?”牛黄来到晋原数月还是头一遭听闻,他顺着金葫芦的手指张望过去,忍不住“噗嗤”笑出了声,“小金兄弟,惨了惨了,竟敢咒骂王爷千岁是蚊子,还有毒,看治你个大不敬之罪,啪啪啪打板子打到屁股开花。”他毕竟年长几岁,又生于乡野之地,男男女女的事也见识过一些,自然知晓那印记是哪里来的。

    这话金葫芦不懂,沈思一时半刻也没弄懂,两人齐齐望向牛黄,眨巴着眼睛不明所以。

    牛黄正了正脸色,踮起脚尖附到沈思耳畔小声说道:“看得出王爷与公子情意缠绵,如胶似漆,小人在此先贺喜公子了。”

    “啊?”沈思眼睛睁得老大,舌头打了襻一般结结巴巴问道,“你、你说、说什么乱七八糟……”

    牛黄无奈地叹了口气,又悄悄耳语道:“公子无须担心,这口唇亲吻所致的斑痕不出三五日便可自行消去了。若是辅以熟鸡蛋热敷,则明日即可平复如初。”

    沈思傻呆呆听完,吞了口吐沫,脸孔如蒸煮的虾子般慢慢涨红,连耳垂都烧得火热。他拳头虚抵在嘴上尴尬地轻咳了一声,闷头朝卧房走去,起初还强撑淡定地负手慢慢走着,后来越走越快,直至脚步如飞,最后竟一阵风似地逃回了房间,“嘭”地扣起房门,缩在里头再没动静了。

    直到这时他才搞明白自己沿途引人注目的真正缘由,想想一路上大摇大摆坦然自若的架势,想想一本正经给金葫芦讲解枪法要义的模样,他顿感羞臊难当颜面尽失,真恨不得挖个地洞钻进去了事。

    屋外头,金葫芦犹在拉住牛黄不依不饶追问着,言语间满是忧虑:“牛大哥,这对付毒蚊子的草药你到底有是没有?不若找个郎中来瞧瞧如何?唉,依我说就该将后院角落那处小水塘填平了才好马,那些个苇子蒿草的,最是喜招蚊虫了……”

    -

    大军浩浩荡荡一路往南,朝向位于晋地边境的泽州府挺进,在较之不远的怀庆府,正驻扎着顾名珍所率的二十万京营主力。

    晋王深知这场仗一旦打起来,就不是十天半月可以轻易平息的,故而万分珍惜出征前夜那短暂而宁静的团聚时刻。人生漫漫如斯,也不过数十寒暑,能有几次灯前夜话巴山雨?有几次月圆花好抵足眠?他贵为王爷,无须亲自冲锋陷阵,身边又有众多高手保护,应当不会遭遇到什么危险。可世事无常,谁又能预料到哪一天出得门去,就再没机会平安返回了呢……

    晋王的车架虽宽敞奢华,无奈道路崎岖颠簸,坐在里头并不十分舒适。闭目养神的功夫,他似有若无搓弄着指腹,沈思身上那种温润滑腻的触感似乎还附着在手指尖上,挥也挥不散,洗也洗不掉,单是想想,异样的酥麻感便已从下腹荡漾开来了。

    晋王忍不住自嘲,这才刚离开晋阳城没多久,就开始牵挂起那黑小子了,念卿,念卿……这“念卿”二字安在他身上果真贴切。

    老话常说“红颜祸水”,确也不无道理。心里一旦住了个人进去,便与中了魔障无异,再坚定的意志也会软化,再森严的规矩也会破例,什么修身之道立世根本,统统抛到九霄云外去了。从前他只想偏安晋原方寸之地,替大周守疆固土,冷眼观天下兴亡,可一朝遇见沈思,说不管闲事也管了,说不进京城也进了,说不起战端也起了。宁城之围他哪里是脱离困境?分明就是沦为了沈小将军的阶下囚才对啊,还沦陷得甘之如饴,乐而忘返,彻彻底底!

    出征在外,留守晋阳的孙如商、张世杰等处陆续都有派人赶来奏报一应军机庶务,谈毕正事,晋王总免不了随口再问问沈思的状况。得知沈公子无病无痛却从早到晚躲在房里闭门不出,晋王简直摸不着头脑,思来想去揣度再三,又不免摇头苦笑:“这小猢狲,聪明起来万人不及,蠢笨起来又万不及人,该教人如何是好呢?唉……”

    辜卓子最善察言观色,自然知道晋王所指为何,也附和着叹道:“都说心有七窍,举凡那六窍过于玲珑通透之人,剩下一窍大多是实心的。”

    晋王知道他这是玩笑话,扭头对坐在另一侧的屠莫儿说道:“听阿渊口气,对此倒像感慨良多啊。”

    屠莫儿依旧低垂着头颈,面无表情,只撩起眼皮透过发丝遮挡住的间隙扫了辜卓子一记,算是对晋王做出回应了。

    晋王好奇地问辜卓子:“阿屈在对你说些什么?”

    辜卓子“唰”地抖开折扇,手捻羊须胡夸张叹道:“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他是在嘲笑我呢。”

    晋王左右看看他二人,哈哈大笑起来。

    -

    晋王不在府中,沈思也没什么好去处,再加上那日丢了脸面难为情得紧,他干脆就足不出户,躲在房里潜心读书习字度日了。墨汁耗去不少,宣纸也写满了几沓,“沈思”二字总算有了点点模样,至于“卫守之”三个字,则稍显逊色了一些。他还想将金葫芦的名号仔细练练,到时将自己早前写给人家那张换回来,以免日后贻笑大方。

    这天下午正捧着王逸少的《圣教序》临写,就听见院外响起了杂乱的脚步声,不等他起身出去看个究竟,已有侍女高声通传道:“沈公子,王妃娘娘特来拜访公子……”

    沈思连忙开门将人迎了进来:“夫人有话吩咐小丫头召唤声就得了,何须亲自跑一趟。”

    他知道王妃每日这个时辰都要诵经礼佛,此刻前来定有要事。果然,王妃脸色苍白气息不稳,未等站定便急匆匆摆手挥退了一众侍女,言行举止极为反常。沈思心中莫名一紧,暗想难道是晋王出了事?

    待房中只剩下宾主二人,王妃劈头盖脸问道:“念卿,那个姓金的小子呢?快将那叫什么葫芦的家伙找来见我。”

    沈思一愣,茫然环顾四周:“若非夫人问起我倒不曾留意,好像今日晨起就没见过他的人影。该不是他淘气闯下什么祸事,冒犯到夫人了吧?我先在这代他跟您陪个不是。”得知王妃前来的目的无关晋王,沈思不自觉松了口长气。

    王妃似有话说,却面露难*言又止,纠结良久,她从袖中掏出一封书信塞给了沈思:“事已至此我也不瞒你了,都是绯红那丫头……怪我平日教女无方纵坏了她,也不知她是受谁人唆使,竟留书一封领着群小丫头片子偷跑出去了,还说什么要追随大军替父王分忧!”王妃急得眼圈一红,渐现哽咽之声,“我见绯红信中提到了那姓金的小子,原想过来问问,现在看来,那小子必是一道出走了,保不齐就是他在背后鼓动绯红的。且不说男女授受不亲,厮混在一处可能有损名节,就说眼下这晋原兵荒马乱的,万一她有个三长两短,教我如何对得起她九泉之下的亲生爹爹呢……”

    “夫人莫急,为今之计先找人要紧,且不可乱了阵脚。”沈思不用想也知道,金葫芦定是被绯红郡主逼迫着才不得不随行的,可听王妃口气,竟是要将全部罪责都清算在金葫芦头上了。儿女是娘的心头肉,王妃又哪里真舍得惩治郡主?所以此次无论郡主平安与否,最终吃苦头、背黑锅的只能是金葫芦。就算自己有本事劝服王爷网开一面,王妃也必不肯饶他。只希望郡主毫发无损吧,那样的话起码还有望保住金葫芦小命。

    见在沈思处找不到任何线索,王妃转身要走:“我这就叫孙如商派兵去找,大半天时间,人怕是早已出城了,对,对,出城去找!”

    “夫人留步!”沈思赶紧拦下王妃,冷静分析着个中利害,“大战在即,此事万万不宜声张,更不可调动兵马。一则后方有变,恐扰乱军心士气。再则城内想已遍布敌人耳目,若给他们得知郡主正流落在外,反倒会对郡主不利。”

    “那、那该如何是好啊?”王妃显然慌了手脚,也顾不上什么礼数仪容,只管在桌边不断走来走去,嘴里神经质地自言自语着,“对,对对,你说的没错,不能给人知道绯红的行踪。万一他们绑架绯红威胁王爷,晋原就完了。那……派府里侍卫去吧,反正没多少人认识他们,刚好可以暗地行事……”想着想着,她又悲从中来,“绯红啊绯红,成日只知胡闹,怎么就不替为娘想想呢!等这次找她回来之后,我定要将她用铁链牢牢锁在房里,再不许踏出府门半步!”

    斟酌片刻,沈思毛遂自荐道:“夫人,莫如派几名侍卫给我,由我去将郡主找回来吧。金葫芦是我带进王府的,又是因为我才与郡主变熟识的,无论如何我都脱不了干系。既然此事因我而起,便让我出几分微薄之力吧,心里也能踏实些。”

    王妃当即摇头:“这可使不得,守之临行前千叮咛、万嘱咐,要我务必好生照顾你。没看住女儿我已是愧疚非常了,若你再有个闪失,我要如何跟他交代!”

    沈思将王妃扶到椅子上坐好,耐心劝道:“夫人且听我说。府中侍卫个个武功高强,又熟悉晋原环境,出去找人自然便宜。但郡主的脾气您也知道,她又岂会听从别人指挥?郡主身份尊贵,没人敢动用武力加以强迫,除了苦苦相劝,也再无其他办法了。可有我在又另当别论了,打着沈公子的旗号,侍卫们大可放开手脚行事,就算惹恼郡主也有恃无恐了。”

    见王妃依旧不肯点头,沈思只好使出最后一招:“其实不瞒夫人,就算没有郡主这桩事,我也打算近两日向夫人辞行的。我想去前线助……助众将士一臂之力。如今可巧郡主与我想到了一处,我定能很快就追上她的。”

    王妃闻言微露喜色:“念卿,照此说来,你是否已放下心结,不再怨恨守之了?”

    沉默半晌,沈思幽幽叹了口气,模凌两可地答道:“夫人认为是怎样……便是怎样吧……”

    王妃经过一番深思熟虑,起身握住了沈思的手:“那好吧念卿,我即刻分派两队最得力的侍卫给你,记住务必谨慎行事,保重自己。至于绯红那丫头,我也托付给你了,你逮着她之后是打也打得,骂也骂得,如何处置都不为过,只要……只要把人活着带回来就行了……”

    -

    沈思一行扮作贩夫商贾模样,很快便收拾妥当上了路。出城之前他们找城门戍卫详细询问过,据值守的把总回忆,今晨卯时刚过,便有一队手持王府腰牌的俊美少年们骑着高头大马出城去了,为首一人更是通身红衣,面若银盘,腰配长剑威风凛凛,因而令他印象深刻。

    沈思真是哭笑不得,如此招摇的家伙不是绯红郡主又是何人?所谓俊美少年,自然都是由她身边那群小丫头乔装改扮的。以这副做派上阵杀敌,只怕未及出战就被对方一箭射落马下,来个全军覆灭了。

    从晋阳赶往泽州府有一大一小两条路,照常理走大路花费时间较短,也方便些,但沈思断定绯红郡主害怕被王妃派来的人追上,一定是选择了走小路的。

    众人沿路快马加鞭追出三十余里,直到天色渐暗,才总算遇到了一处稍显热闹的镇子。跟街口茶摊的伙计一打听,说是确有一队唇红齿白的少年曾打这经过,只不过他们行色匆匆,明知方圆百里再没别的村庄驿站可以落脚,还是稍做休整便立刻上路了。

    为防夜长梦多,沈思等人不敢有片刻耽搁,只略喝了几口热茶,便继续朝前追了去。又跑出十多里路,天色彻底暗了下来,依旧不见郡主踪迹。好在正值月圆之夜,视野尚算清明。

    马队穿过一处两山夹缝的谷地时,打头带路的侍卫忽然一把勒住马缰:“沈公子,你来看!”

    沈思催马赶上去,只见前方一大片蒿草全部倒伏在地,茎秆多是拦腰折断,看样子是被许多人同时踩踏过。他朝旁边一伸手,立刻有人将点燃的火把递了过来。

    沈思借着光亮弯腰细细查看片刻,眉头越皱越紧,草丛里除了掀起的泥土,还隐约可见点点不同寻常的暗红。他单膝跪地,用手指沾染起少许暗红物质,若有所思地搓捻了几下,貌似颜色较猪血、鸡血更深,又将手指凑近鼻子闻了闻,只觉气味腥涩犹如铁锈,十有八|九应是人血了。那些血迹虽然结了块,却并未完全干透,看来就在不久之前,这里刚刚发生过一场打斗。

    沈思站起身来放眼四周,山石树木都隐没在了苍茫夜色之中,他一挥手低声吩咐道:“分头搜。”

    火光星星点点,散入草丛,很快远处传来轻呼:“公子,有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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