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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知不知青虫相对吐秋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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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晋王带着队伍又向北行出了三百多里,直至日头偏西才返回到晋阳城内,谁知进城后没多久,就被拥堵在街道上看热闹的人群拦住了去路。

    几人骑在高头大马上看得真切,遥见重重叠叠的人群之中,一名身穿红衣的俊俏公子正揪着个骨瘦如柴的少年不断斥骂:“还说这钱袋子不是你偷的,若不是你偷的,为何会捏在你的手里?”

    红衣公子身后还跟着一群唇红齿白、打扮整齐的跟班,看着年纪都不甚大,也一个个张牙舞爪地对少年吼道:“就是你,抵死不认也没用,小小年纪不学好,跑去做贼,真真可恶!该打,该打!”

    少年领口被人揪住,只得可怜兮兮挺着胸脯小声争辩:“我没偷,我是从地上捡的,又不知是哪个掉的……”他个子矮、音量小,话一出口就被对方七嘴八舌的责骂声给淹没了。

    几番来回拉扯,有样物件儿从少年怀里不慎掉落了出来,红衣公子眼疾手快一把夺过,定睛细看,竟是只镶了银嘴儿的牛皮酒囊,这下红衣公子更加有理了:“还说你不是个小贼,看你那穷酸相,怎配带着这等好东西?哼,定是偷来的无疑!”

    沈思一眼认出那酒囊是自己用过的,他隐约想起,当日宁城之外有个饿极了猛啃生肉干被噎住的少年,当时他觉得好玩,就随手把自己的酒囊丢给了对方救急。记忆中的人影儿与眼前的少年渐渐重合,沈思不禁又笑了出来,原来人长得窝囊连老天也喜欢欺负,偏要处处给他气受。

    少年见酒囊被对方拿走了,急忙去抢:“我并没偷窃,这是、是一位将军所赠之物!”

    “将军所赠?你瞎话编得实在离谱!”红衣公子自然不信,一把将少年甩到了地上,“这晋原地界凡能叫得上名号的将军,本郡……本公子全都认得,你倒说说看是哪一位?”

    眼见对方袍袖挥过,少年躲闪不及,被掌风扫到面门,登时倒退几步“咕咚”坐在地上,口鼻处鲜血直流,血珠子顺着下巴滴滴答答往下淌。至此沈思终是看不过眼了,一翻身下马走进了人群。

    红衣公子扬起手中马鞭正欲再教训少年几下,不提防手腕忽然被人扣住了,他一抬头,见身侧立着名肤色黝黑的高大男子,更恼人的是,那男子只用三根手指就捉得他难以动弹了。他又哪里受过这种气,当即柳眉倒竖:“哪里跑来的狗东西,敢管本……本公子闲事!”

    说话间他大力向回抽手,可无论如何都抽不出,直挣得紧咬银牙,眼眉皱到了一处。

    沈思牢牢制住对方,心平气和地解释道:“公子先请住手,酒囊是在下送给这位小兄弟的,并非他偷窃所得。至于钱袋一事,或许也有误会,还望能容他解释一二。”

    红衣公子根本听不进他的话,只管回头号令身后一干跟班:“都傻了吗?还不给我狠狠教训这不知天高地厚的黑小子!”

    那些人正待挽起袍袖挥拳上前,却被一袭白影拦住了去路。身穿白衣的辜卓子迈着四方步走到红衣公子面前,手持羽扇深施一礼,用只有彼此能听见的声音悄悄说道:“辜卓子参见郡主。郡主息怒,这位沈公子乃是王爷贵客,无意间冲撞了郡主,所谓不知者不罪,还请郡主莫怪。”

    红衣公子闻言吓了一跳,赶紧放眼朝人群望去,待看见远处骑于马上的晋王和一众侍卫,他古灵精怪地偷偷吐了下舌头,顺道露出了一个讨好的笑容,而晋王则是面色微愠地轻轻哼了一声。

    辜卓子适时又开口道:“王爷有话,说这大庭广众之下实在……咳咳,总之还请郡主速速返回王府才是。”

    被称为郡主的红衣公子嘟着嘴“噢”了一声,又气鼓鼓朝沈思瞪去一眼,最后在跟班们的前呼后拥下不情不愿地离开了。沈思恍然大悟,怪道这位公子身材矮小又带着几分阴柔女气,原来根本就是女扮男装,照此推断身后的跟班们也该是侍女所扮了。虽说晋王年过三十膝下只有一女,可对这女儿纵容得也未免太过了些吧,如此刁蛮可恶的一个小丫头,日后还是躲远些为妙。

    待到人群散去,晋王方来在沈思近前尴尬地解释道:“适才那名一身红装的正是小女绯红。这段日子她刚好命犯灾星,被王妃打发到崇善寺守斋去了,故而一直没机会与你碰见。这孩子被我和王妃宠坏了,脾气确实骄纵一些,实则本性不坏,念卿莫要放在心上。”

    沈思了然地挑了挑眉:“原来是郡主殿下。”他瞄了眼缩在一旁口鼻流血的少年,“该放在心上的是王爷才对吧,王爷手下兵士连个女子都打不过,不该汗颜吗?”

    晋王一愣,目光投向那名少年,少年战战兢兢地看看这个瞅瞅那个,又急忙跪倒在晋王面前:“小的、小的拜见王爷,小的是张将军营里头的,今日奉了把总之命进城办事,不想……不想……”

    见他支支吾吾不敢多言,沈思索性打断了他的话:“你叫什么名字?”

    少年头颈深深埋到了胸膛里:“小的名叫金葫芦。”

    沈思点点头:“为什么要当兵?”

    “这……全因家乡闹饥荒,实在活不下去了,听人说晋王爷的队伍里能吃饱饭,就跟几个同乡一起来投军了。”金葫芦声音越来越小,“谁知前些日被困在了宁城,那几名同乡都被乱箭给射死了……”

    沈思不屑地哼了一声:“凭你这等本事,上了战场也只有被射死的份儿,活到现在算命大了。”略顿了顿,他低头问道,“愿不愿意跟着我?”

    这话一出口,不止少年呆住了,连晋王也倍感惊讶。见少年颤颤巍巍不敢答言,晋王干脆替他做主道:“是了,念卿你初来乍到,身边正缺个伺候的人,他既是军营里出来的,想必用着比小丫头们更顺手吧。”

    “我有手有脚,尚不需要别人伺候。只不过这小子本领实在不济,上了战场也是白白丧命,我总不能由着他去送死吧。”沈思不满地扫了晋王一眼,又对金葫芦说道,“跟着我暂且学点防身的本事吧,即便将来不能建功立业扬名于世,起码可以自保,也不会再饿肚子了。”

    金葫芦傻呆呆愣怔片刻,忙不迭磕头道:“多谢沈将军!多谢沈将军!”

    晋王在一旁看着不禁莞尔:沈小五儿原来有这号怪癖,喜欢捡东西,先是小狐狸,再是金葫芦,三年五载下来,也不知要往自家王府塞进多少古怪家伙,想来过不多久,就要换个更大些的院子了。

    -

    回到晋王府,等沈思安顿好金葫芦,晚膳也送过来了。

    沈思毫不客气,往桌前一坐端起碗来就吃。半碗饭下肚,见金葫芦还傻站在边上,他不解地指了指对面盛满热饭的大碗:“怎么,等我请你入座吗?傻小子,话说头里,我吃得快,饭量又大,你不赶紧抢,往后只有饿肚子的份儿了。”

    金葫芦慢慢挪到椅子旁,要坐又有些不敢,见沈思一个人在那大口吃着香喷喷的饭菜,他忍不住吞了一嗓子涎水,试着坐在了椅子边缘,查看着沈思神色未有变化,这才闷头往嘴里扒拉起饭来。沈思随手夹起一筷子菜送到他碗里,边吃边数落道:“长成一副鸡雏相儿,拿什么上阵杀敌?男儿大丈夫连自己都顾不好,还怎么去保家卫国呢。”

    金葫芦闻言,也学着沈思的模样大口吞咽起来。不想嘴里塞得太满,来不及嚼,饭菜全都堵在了喉咙口,噎得他差点没背过气去。沈思忍着笑将杯子推到他面前,这次金葫芦学聪明了,先闻过确认里头是茶不是酒,才急吼吼地灌了下去,等到顺过了气,他再次学着沈思的模样大喇喇一抹嘴:“真香!”

    两个大活人吃饱喝足了,沈思又端着一盘生鸡肉朝西厢堵头的那间小屋走去,他不在的时候,小狐狸就被关在那里。

    这阵子混熟了,小狐狸只听脚步声就知道来人是沈思,早早在屋内兴奋地转起了圈子。它吃下两片鸡肉,鼻子略一抽动,闻见院子里还有生人气息,便趁沈思不留神“嗖”地窜出屋子,对着金葫芦就冲了过去。金葫芦只觉红光一闪,紧接着有个毛茸茸的玩意儿蹭到了他脸上,还连带着“嘶嘶”吸气声,登时把他吓得魂不附体,“妈啊”一声尖叫出来,紧闭双眼抬手在半空中胡乱挥舞着。

    金葫芦闹腾得动静太大,反把小狐狸也吓到了,它跌到地上四只尖爪一阵抓挠,慌不择路乱窜一通,最后拖着大尾巴奔出了院子。沈思无奈,只好赶紧追了出去。

    起初小狐狸是害怕,想要快些逃掉,等跑出一段儿,就把先前被金葫芦吓到那茬忘了,一心只想逗着沈思玩,它跑不多远总要回头看看,见沈思没跟上,就停下来等着,看沈思快到跟前了,又开始撒腿猛跑。好在沈思体力够强,越追越起劲。

    跑着跑着,被一堵藤蔓纠结的高大院墙挡住了去路,小狐狸身体一缩,顺着墙下杂草丛生的小洞钻了进去。沈思收住脚,不慌不忙后退两步,噔噔噔一个飞身跃上墙头,瞄准小狐狸的藏身处飞扑而下,大手一兜,总算逮住了这只顽皮的小东西,拍拍灰尘心满意足地揣进了怀里。

    一人一狐正要往出走,不想外面传来了窸窸窣窣的脚步声和女人轻缓的讲话声。沈思一时有些懊恼,怨自己不该就这么胡乱闯进来,此刻连身处何地都不知道,万一冲撞到府中女眷可就麻烦了。思前想后,他干脆一纵身攀着树干灵活地窜上了屋顶,趴在那掩藏起身形,预备着找机会悄声不响溜掉。

    院门一开,来者竟然是晋王妃。王妃将几名随从留在院外,只带着一名贴身侍女手捧香烛冥钱走进了室内。天色略有些昏暗,还没完全黑下来,王妃进去没多久,便顺着门缝飘出了浓浓的香灰气。

    沈思忍不住好奇,悄悄掀开块瓦片向内望去,一瞧之下,竟生生把自己给吓了一跳,这处不起眼的所在原来是间佛堂,里头供奉着成百上千的牌位,那些阴森厚重的牌位上大多未刻字迹,沿着长案一层层叠上去,最高一排直顶到了天花板,看得人寒毛直竖。

    王妃在正中一块软垫上跪好,恭恭敬敬上了香,缓慢开口道:“阿爹,大哥,青哥,绯红今日从寺里回来了,一切都照着大师的话去做了,希望就此能平平安安了吧,也请你们好好保佑她。青哥,你在那边不必挂念,王爷对我们母女十分照顾,待绯红更是视如己出,有些时候啊,娇惯得连我这做娘亲的都看不过眼了。”王妃满怀慈爱地轻笑一声,似又想起了什么,“对了,听说皇上近来有意为绯红赐婚,不过你且放心,王爷跟我说好了的,定会给绯红许配个自己满意的人家……”

    淬不及防听见这惊天秘密,沈思赶紧扣上瓦片伏在房顶一动也不敢动,生怕被人察觉到自己的存在。虽然外间早有传闻说绯红郡主并非晋王亲生,可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凭卫律那样一号人物,竟然会在明知不是自己女儿的情形下,甘愿顶着世人非议将郡主养大,还宠溺非常,这卫守之……到底是个怎样的家伙?

    -

    直待王妃离开许久,沈思才蹑手蹑脚跳下地,悄悄翻出了院子。这一出来,他又傻眼了,之前光顾追赶小狐狸忘了看路,王府里本就大得出奇,小径纵横,树影森森,那些亭台楼阁在暮色之中更是长成了一般模样,他就这么生生走迷路了。

    说来巧得很,平日成群结队的太监、侍女一时也都不见了踪影,周围没个人可以求助,沈思只好贸贸然朝着一处光亮走去。隐隐约约间,还能听见悠扬的琴声。

    光亮渐近,原来是湖畔一处吊了灯盏的的小亭,亭中背身坐着一名男子,正在专注抚琴。琴音从指端流泻而出,掺了水音儿,更觉空灵飘渺。沈思快走几步未及开口,那琴声忽地断了,抚琴男子掩住嘴角一阵咳嗽,貌似想要起身,却腿脚一软,勉力撑住了石台才不至栽倒在地上。

    沈思见状急忙过去扶住了对方:“这位公子,可有不适?”

    那人一回头,原是酒宴上被王爷细心呵护、关怀备至的琴师姜韵声。姜公子对沈思虚弱地摆了摆手:“无妨,都是老毛病了,歇歇就好。”

    想起前日小丫头所说的“神仙”之语,沈思不觉好奇地打量起了姜韵声,这人面容消瘦肤色苍白,眼皮低垂目光迷蒙,眼看深秋天气了,竟还穿着一件宽大的单衣,衣袖在微风里摇摇荡荡,倒真有几分不食人间烟火的味道。

    沈思是个热心肠,忍不住提醒道:“晚上风凉,公子穿的太过单薄了。”

    姜韵声有气无力朝他笑笑:“小童去取披风,就快回来了。阁下可是沈念卿沈公子?那日酒宴上没来得及打招呼,在下姜韵声。”

    “姜公子的大名在下早有耳闻,名冠大江南北的乐师果然不同凡响。”沈思坦诚一笑,“我虽于音律上没什么研究,但是方才一路行来听得真切,所谓‘万壑松鸣、涛声澎湃’,也不过如此吧。”

    姜韵声倒还算谦逊:“沈公子过誉了,沈公子若觉得琴声悦耳,那只有半分源于在下技艺,另半分是这琴的功劳。此琴乃王爷所赠,名曰‘独幽’,为上古名琴,其声沉雄古旧,宜弹大曲,即便是寻常人使用,也能奏出山林隐流之声。不信沈公子试试看。”

    沈思不会弹琴,却知道“独幽琴”的大名,也听说过“附云门之青瑟兮,悼倾耳之独幽”,再细看那琴,琴身上果然印着十分罕见的“梅花断纹”,他一时兴起,抬手在琴弦上随意划过,虽不成什么调子,也已然是枞枞铮铮,金铁皆鸣,令人心动了。

    正自叹服之际,背后忽然传来一声断喝:“你在做什么?”沈思与姜韵声齐齐回头,台阶下站着晋王与胡不喜几人。

    晋王见姜韵声只穿了件单衣,赶紧脱下自己的外袍披在对方肩头,轻声细语责怪道:“怎可坐在风口里弹琴,说过几次总是不听,次次教本王替你忧心,真该罚你!药可曾喝了?要快些回去歇息才是。”他瞥了沈思一眼,又对胡不喜冷冷责备道,“独幽琴是本王赠与声儿的,岂可随便给人乱动?此琴为传世之宝,价值连城,若有一丝损坏……胡不喜,本王只管拿你是问!”

    这话明里是在教训胡不喜,可任谁都听得出是暗指着沈思的。沈思如被狠狠扇了记耳光一般,登时脸色涨得通红。

    这几日与晋王相处下来,他已渐渐放下戒备,不知哪里来的底气,以为在晋王面前稍稍放肆一些也无不可。谁知今日只是摸了一把姜韵声的琴,晋王竟至大发雷霆翻脸不认人了,这境遇不免让沈思又羞又臊,一口气堵在心头憋闷不已。

    他待要发作,又暗暗苦笑,叹自己气得好没道理,毕竟人家是主,自己是客,客人不会看主人眼色,岂不是自找没脸?最后只好不卑不亢地一拱手:“是沈思失礼了,还望姜公子海涵,那沈思就不扰王爷雅兴了!”

    话说到这个份上,晋王却看也不看沈思一眼,只管小心翼翼扶起姜韵声,对胡不喜吩咐道:“替我送姜公子回房,看着他把药喝了,伺候人好生睡下后再来回话。切莫叫什么不相干的人又打搅到公子休息。”

    沈思闻言,哼笑一声转身而去,衣襟带起一阵劲风,眨眼间人就消失在了小径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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