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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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日后,天气晴朗,艳阳高照,在这个晚春(初夏),绿意盎然的季节,真是出行的好时候。

    虫子他们一早就来到魏府,拉着魏凡就出去了。他们各自骑着自己的马,一路朝着郊外行去,前往虫子所说的那块新开发不久的宝地。

    一路上,虫子的笑点一直不减。

    “呢玛,这天气太给力了,老大,你说是不是?”刚踏出城门,虫子便眉飞色舞的说道。他们一行人走得很慢,勒着缰绳前行,就像是踏青一样。

    韩天不会骑马,所以他是和魏凡共乘一骑的。他们行在中间,虫子在右,非风和公子在左。这还是魏凡第二次和他们一起出来玩呢,上一次是去的倾雪楼,几乎都是他们三个人呆在一起的,魏凡在梓忧那里呆了那么久,后面又去参加比赛,都没怎么和他们玩。

    严格意义上来说,这算是第一次吧。也是今天让魏凡见识到了不同的非风和公子,他们今天很是……嗯~怎么说呢,等会儿就知道了,呵呵……

    今天魏凡穿着一白色的骑马装,头发全束于头顶,英姿飒爽,更显精神。她虽是女扮男装,个子比起男生是要小点,但是才十四岁的她已有一米六五的高度,此时他高坐在黑马之上,一黑一白,让人看了出神。

    皆不由得感叹造物主的神奇,怎么会创造出如此完美的人来。他就像那池塘里莲花化身的仙一般,神圣而高洁,可远观而不可亵玩也。

    虫子和公子今天也都穿着骑马装,都英俊不少,多了一丝平时里没有的英气,更显勃发。几人之中,就属非风最为特别。他今天穿着紫色长袍,头发也是简单的用一根发带束着。本是十分懒散的着装穿在他的身上愣是让人有不一样的视觉体验。别人那样穿着打扮也许就是不伦不类,他给人的感觉却是风流不羁,一派大侠风范,美得冒泡。

    非风的长相是妖孽型的,已经不能用帅或俊去形容于他了。如果不是他那平板的前胸,如果不是他说话间上下游动的喉结,我想,人们都会误以为他是个美艳女子吧!

    紫色,是一种带有神秘色彩的颜色,也是幻的特征。所以,此时的非风就像是从小说里面走出来的漫画人物,美极了。因此,他们中间有了这两个人间极品自是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

    就这样,他们优哉游哉的,总算是到了目的地,看到这百来亩的绿地,魏凡不自觉的就想到了二十一世纪的马场,这里的地虽然不像二十一世纪的专业马场那样平缓,它有高有低,是无数个小坡组织而成。纯天然的气息,让人心旷神怡。

    突然的,非风大喊一声:“今天咱们就来比比,谁的骑术最好,怎么样?”他一脸期待的看着其他人。

    “可以”

    “好”

    “ok”

    虫子、魏凡、公子异同声。

    “老大,欧克是什么意思啊?天气这么的好,咱们就来比比吧。”虫子不懂魏凡说的ok是啥意思,只得这样问了。

    “呃……ok就是好、同意的意思。”魏凡大窘,她觉得她一定是被这里美丽的景色迷住了,竟然一下子冒出了英语来,这可真是的,幸好虫子他们没再追问啊,魏凡都感觉有冷汗划落似的。

    “咳咳~”魏凡用左手掩嘴咳嗽了一下,然后接着说道:“那好,我们就从这里开始,从右边开始,绕着这场地转一圈最先回到这里的为胜,怎么样?”魏凡提议到,这里虽然是纯天然植被,但明显是被修剪过的。

    以前是满地的杂草丛生,现在却是整齐的几里米高度,绿油油的,漂亮极了。他们现在站的这里算是入口吧,旁边是一丛小树林,有点像是松柏,挺立高大,如果把这地方用推土机推平了的话,地面大概也就七八百平米吧。可是这里一坡连着一坡,这马儿踏过的路程就远远不止那七八百了啊。

    “好”

    “好啊”

    “就这样”虫子、非风、公子又是异口同声,韩天今天一直保持着沉默,乖乖的呆在魏凡的背后,今天的他也是小帅哥一枚。

    他穿着魏凡给他专门赶制的白色骑马装,头发和魏凡一样束着,两个大眼明亮亮的,仿佛它是活的,会说话般,让人止不住的赞叹。

    这两天魏凡也叫人给他抓了一些补品,现在的他脸上虽然还不见红润,但蜡黄去掉不少,要白了很多,更显小正太本色。

    “预备……开始!”魏凡喊了开始以后,四匹马便如弓上拉满弦的箭,直飞了出去。

    即是比赛,便会有输有赢。一开始非风跑在最前面,依次就是虫子、公子、魏凡。此时的魏凡跑在最后,他的脸上一片淡然,就连他的黑马也都是闲适一片。

    疾风呼啸而过,吹起额角的一吕吕头发随风飞舞。高头黑马,纯白美少年,山野之景为底画,真是怡然之作。要是米开朗基罗、达芬奇等名画作家在此,定是会挥笔而作,留下旷世奇画。

    逛风吹过,衣袂飘飘。魏凡偏过头看了韩天一眼道:“韩天,害怕吗?”魏凡的声音刻意压低过,略显中性,清朗随和的音调像是潺潺的流水,划过人的心房。

    “不怕。”韩天回答的十分爽快,带着软软弱弱的童音。

    “那,想赢么?”前进的速度不变,不紧不慢的跟着前面的三人。魏凡考虑到韩天,一直骑的很是平稳。

    韩天探出小脑袋,看着在前面奔腾的三人,大声道:“想。”魏凡轻雅一笑说:“那好,你坐好了,你要不抱着我,要不就拽着我的衣服。”魏凡感觉到韩天已经照她说的坐好了,她身子前倾,俯身在马耳边说:“闪电,小韩天想赢呢,咱们把这冠军拿下吧,回家给你吃糖醋粟子,嗯。”

    黑马像是听懂了他说的话般,抬起前蹄大叫一声表示回应。“走咯!”魏凡喊完便骑着马如闪电般急冲而出,不过一两分便超过了公子,与虫子并肩而行。

    “老大……老大,你怎么一下子这么快啊,你这马是什么马啊,刚刚还在后面,怎么一下子就飚这么快啊。”虫子见被追上了,急得哇哇大叫,他要赢,他要赢啊。

    魏凡扬起一个灿烂的笑容,一脸无邪的对着虫子说道:“闪电是匹汗血宝马,是我机缘巧合下得到的。”他说完这句话时,闪电早已越过了虫子,直追前面的非风去也。

    魏凡现在是一句带过,要知道她驯服这闪电那可是真不容易啊!汗血宝马本就野性大,想要驯服它自然是得让它臣服才行。

    “啊啊啊……不带这么欺负人的啊,嗷……输了的不算行不行啊……”虫子就是个活宝,几人现在都隔那么远了都还听得到他在那里嚎叫。其他几人也都无奈的表示一笑了之,继续前进。

    沐府。

    沐燕站在沐府的大堂,扬起手中的信封,对着中间站着的一青衣侍卫吩咐道:“这里有五千两银票,是公子打算买郊外那块地的,就是前两天我们一起和小少爷骑马那地,现在我临时有点事去不了,你现在就去办这事吧,办妥了有赏。去吧。”

    见沐燕挥了挥手,那青衣侍卫应了声是便领命而去了。

    马场内,

    魏凡已经追上了非风,两人现在是齐头并进,不分上下,一白一紫,绚丽非常。

    两人本就是人间绝色,魏凡一身白色的紧身骑马装,精神奕奕,气质如莲。非风似火,激情四射,狂风吹起他的紫袍飒飒作响,他的发带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掉了,一头乌发随风飞扬,大侠之风里带着极致的魅惑。

    平日里非风是最安静的,话很少,此时的他却先开口了:“老大,我的马是千里良驹,是拖人从北方带回来的宝马,很少有人骑马能赛过我的马,没想到今天被你的马给比下去了。老大,你的马也定不一般吧!”此时魏凡已有超他的趋势,因此他才有这么一说。

    魏凡呵呵一笑,扬声道:“你的马儿叫什么名字”其实现在魏凡早就可以超出非风很远了,只是见他发问,就保持在了一米来远的距离,没再拉开。

    如银玲般的笑声从前面传来,让非风一阵恍忽。回过神来才回道:“子乌,它叫子乌。”

    “子乌是吧?它输的不冤,闪电是正宗的汗血宝马。它就是流尽了最后一滴血,用筋骨都能飞奔一千里,你的子乌输得一点也不冤,哈哈哈……”笑完魏凡便骑马扬长而去。

    胡马大宛名,锋棱瘦骨成。竹批双耳峻,风入四蹄轻。所向无空阔,真堪托死生。骁腾有如此,万里可橫行。——杜甫《房兵曹胡马》

    春晚绿野秀,岩高白云屯。远处的坡群连绵起伏,春风和煦,明媚的春光照在大地上,呈现一片生机,开成一幅秀丽的晚春图。

    非风看着前面的白色身影,心中五味陈杂,他不知道自己此时的想法到底是什么,他只知道,这次,他是真的佩服了。

    从一开始,虫子想让魏凡做老大的时候他都不以为然,只是他兄弟三人向来同声同气,自然是随他俩一起认老大了。可是心中到底是不以为然的多,所以几人在一起的时候他大多是沉默的。

    直到现在他才知道自己是有多么的迂腐,多么的无知。汗血宝马生性顽劣,喜自由厌拘束。一般人很难驯服,老大定是有过人的本事才能降服它,获得它的认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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